從2013年7月開始,所有上海市居住證全部轉為積分居住證,原有的居住證(人才引進類居住證,普通居住證)仍然在有效期內的,繼續使用,其享受的待遇仍按原居住證管理辦法辦理。原居住證有效期已經到期的,續辦時按積分居住證辦法辦理并轉為新的居住證,享受的待遇按積分居住證管理辦法辦理。一個簡單的例子:如果你已經有人才類居住證并且還沒有過期,那么你繼續使用這個居住證,同時你的子女仍然享受上海市民待遇,可以就讀公立學校、參加上海的中高考、參加上海的兒童醫保、遇到世博會之類的還能和上海市民一樣得到政府贈送的門票等等。如果你持有的是普通居住證,你的子女能在上海接受義務教育,但不能參加上海的中高考,也不能在上海讀公立的高中,高考要回原籍。當你的居住證到期后,續辦時按照積分制來審核辦理同時給你換成新證,同時只要達到標準積分(目前是120分),可以享受市民待遇。另外,老的人才類居住證可以申請辦理居住證轉上海戶口,老的普通居住證不可以轉上海戶口。新的居住證按照積分制管理,轉戶口的細則還沒有公布,但官方公布是7年居轉戶政策仍然有效,但如何執行還需要等官方消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