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揭的房產分割方法如下:(一)對于夫妻雙方婚前按揭房產有書面約定的,按《婚姻法》第十九條“夫妻可以約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二)對于婚前按揭房產沒有書面約定的,離婚時對按揭房的離婚后所有權歸屬、房產價值、增值及歸還剩余貸款等問題依下列原則分別處理:1、有關婚前按揭房產離婚后所有權歸屬問題。對婚前按揭房產在離婚后的所有權歸屬問題,原則上歸婚前房產的按揭人所有。除非依法應對另一方進行房屋的居住權和使用權幫助。如:《婚姻法》第四十二條“離婚時,如一方生活困難,另一方應從其住房等個人財產中給予適當幫助。具體辦法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2、對婚前按揭房產的房產價值問題的處理。對一方婚前已交付的房款歸個人所有,婚后夫妻共同償還的貸款金額按夫妻共同共有原則處理分割。3、對婚前按揭房產的增值部分的處理?;榍鞍唇曳慨a婚后共同還貸增值,是基于婚前一方支付首付款和夫妻雙方婚后的協力還貸而產生的。依公平原則應按婚前個人交付金額和婚后共同還貸金額的比例分別進行分割處理。4、對還沒有還清按揭貸款的婚前按揭房產,依前述原則,對房產價值進行分割處理后,由房產的繼續使用人(所有人)進行還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