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 花 稅 稅 率 表 稅 目 范 圍 稅 率 納稅人 說 明 1.購銷合同 包括供應、預購、采購、購銷、結合及協作、調劑、補償、易貨等合同 按購銷金額0.3‰貼花 立合同人 2.加工承攬合同 包括加工、定作
屬于建筑安裝工程承包合同 。適用萬分之三稅率乘以合同金額之和計算應交印花稅額
1,《印花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規定,印花稅只對稅目稅率表中列舉的憑證和經財政部確定征稅的其他憑證征稅。因此印花稅的征收范圍采用列舉的方式,沒有列舉的合同或具有合同性質的憑證,不需要貼花。 2,常見的其他無需貼花的合同
中華人民共和國印花稅暫行條例施行細則 第十條 印花稅只對稅目稅率表中列舉的憑證和經財政部確定征稅的其他憑證征稅。 物業管理合同沒有在條例中列舉,故不應征收印花稅。 現實生活有的地方,稅務局要求每季度按經營收入的萬
按稅法規定,印花稅的繳納分為:1,每月初按上月不含稅銷售收入交印花稅0.03%,不同行業會有變化,例如,工業:70%的不含稅銷售收入;商業:40%的不含稅銷售收入,等等。具體的你可以撥打12366向當地稅務局咨詢。2,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