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單位上的房子現在統稱房改房 房改房現在還有些是集體土地證,就是說整棟房子或整個小區是一個大證.沒有分割到每家每戶. 現行歸定,房改房在兩證不齊全的情況下,只能上市交易一次,也就是你從別人手里買過
要看明,房主拿的是《房產所有權證》,還是《使用權證》,使用權證代表房主對房屋只有使用權,產權在銀行,使用權的房屋房主沒有權利出售,私下交易屬違法。購買房屋必須辦理過戶,只辦理公證的話,從房產局和法律的角度來說,此處房屋的
這個你還是問明白的好,房主擁有的是產權證還是使用證,如果是使用證的話,說明房主只有使用權,而所有權是歸銀行所有的,此外,如果去做公證,法律的角度上來講你還是沒有所有權
可以,我在今年春天的時候剛在豐臺買的二手房,也是沒有土地許可證,這個房子是原來鐵路的宿舍,單位建的,80年代中旬的房子,沒有許可證,后來這房子變成已購公房了,產權可以自由交換了。 我買的時候主要看的是對方的產權證(要
如果是政府規劃按照規定必須兩證齊全,才可以辦理補償的。只要有房產證都可以自由買賣。如果遇上沒有土地證的賣方,您可以咨詢下賣方:大概是什么情況至今還沒有辦理土地證?是單位或集體所有的土地,屬于劃撥性質以后抵押貸款方面是有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