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設用地的類型包括:(1)城鄉住宅和公共設施用地,即城鄉居民住宅、學校、醫院、商業、道路、給排水、電力、電訊、防洪、供熱等公共設施用地;(2)工礦用地,即工業用地和礦業用地,包括工業產房、各種倉庫、動力設施、各種堆場、道路、礦山操作場地及配套設施等用地;(3)交通、水利設施用地,包括機場、鐵路、公路、港口、航道、水電站、水庫及人工運河等用地,不包括天然河道用地;(4)旅游用地,即專門供旅游參觀的設施用地,包括風景名勝區、游樂廠、高爾夫球場等用地;(5)軍事設施用地,包括軍事訓練、軍事指揮、防務設施、營房、武器裝備倉庫等用地;(6)其他建設用地,除上述之外的各類建筑物、構筑物用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