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者均屬價格范疇,都應統稱土地使用權價格。只是在不同的土地權利流轉,不同的政府行業政策,不同的土地利用狀況下,土地價格的稱謂有所不同,有時稱土地出讓金,有時稱出讓地價。
土地出讓金是政府要收取的土地收益(地租),即土地所有者出讓土地使用權的交易價款。土地出讓金有時帶有政策因素,它可稱出讓地價,又可稱純土地出讓金或凈土地出讓金,即部分出讓地價。
而出讓地價,它既可以是土地所有者出讓土地使用權的交易價款,又可以是出讓土地權利人轉讓土地使用權的交易價款。出讓地價是地租的資本化。它不受政策因素的影響,也不受地上建筑物和其他附著物拆遷安置補償成本的影響。所以,在土地一級市場中,土地出讓金既有政策價又有市場價;在土地二、三級市場中,出讓地價是完全的市場價。
出讓金是土地批租時一次性收取的費用,即為土地有效年限的使用價格,所以也可稱之為“地價”。
出讓金包括土地開發投資費用和使用期內的金額土地使用費。前者包括征地、動遷及為地塊直接配套的基礎設施費,是對開發投資的一次性補償,后者為土地資源使用的費用,即“地租
出讓金是土地批租時一次性收取的費用,即為土地有效年限的使用價格,所以也可稱之為“地價”。出讓金包括土地開發投資費用和使用期內的金額土地使用費。前者包括征地、動遷及為地塊直接配套的基礎設施費,是對開發投資的一次性補償,后者為土地資源使用的費用,即“地租”,是土地所有權在經濟上的體現。如批租50年,就要一次性支付包括全部年限的使用費。
地價款是指:以協議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的,為支付的土地出讓金;以轉讓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的,為實際支付的地價款;以拍賣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的,為支付的土地出讓金;以行政劃撥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權變更為有償使用的,為補交的土地出讓金
具體出讓金標準 按當地地方規定。
地價款是指:以協議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的,為支付的土地出讓金;以轉讓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的,為實際支付的地價款;以拍賣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的,為支付的土地出讓金;以行政劃撥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權變更為有償使用的,為補交的土地出讓金具體出讓金標準 按當地地方規定
您好,兩者不一樣。
地價是土地價格的簡稱,是土地經濟價值的反映,是土地預期收益權利的購買價格,即地租的資本化。
土地出讓金:是一種資產使用權變更轉移的方式,其內涵是指國家作為土地所有者將其一定年限的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給受讓人,并向受讓人收取的土地使用權價格。其著重點在出讓這種方式,通過這種方式而需要向國有土地所有者支付的價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