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申請對象不同。廉租住房的申請對象僅限于本市城鎮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而公租房的申請對象不受區域和戶籍限制。 二是收入限制標準不同。主城區申請廉租住房的收入限制標準為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450元;申請公租房的收入限制標準為:單身人士月收入不高于2000元,家庭月收入不高于3000元。 三是交納的租金不同。廉租房月租金標準約為0.8—1.2元/平方米。公租房的租金標準按照貸款利息、維護費等因素確定,不超過同類地段、同等品質房屋租金的60%,并實行動態調
從保障范圍看,廉租房面向有一定年齡限制的低收入無房群體;公租房面向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難家庭和單身職工等。 從建設標準看,廉租房每戶建筑面積50平方米左右;公租房分為成套住房和集體宿舍兩種,成套住房套型建筑面積控制在60平方米以下。 從租金標準看,廉租住房租金按家庭收入劃分,最低每月每平方米使用面積為0.8元,最高每月每平方米使用面積為2.7元;公租房租金標準原則上不高于同地區同類住房的市場租金。 從租期來看,廉租房每年復核一次;公租房1次租賃期限最長4年,單身職工租賃期限由其申請單位根據勞動(聘用)合同年限等因素確定。 從建設模式看,廉租房全部由政府組織建設;公租房以政府組織建設為主,其他社會組織也可參與建設。 總之,公賃房比廉租房的保障范圍廣、租金高、租期長、租住面積大、租賃方式和建設模式多樣。
1、公租房全稱公共租賃住房,是指政府投資或政府提供政策支持的其他投資主體,通過限定戶型面積、供應對象和租金標準,面向無房的大學畢業生、引進人才和其他住房困難群體出租的住房。是解決新就業職工等夾心層群體住房困難的一個產品。公租房不是歸個人所有,而是由政府或公共機構所有,用低于市場價或者承租者承受起的價格,向新就業職工出租。
2、廉租房是指政府以租金補貼或實物配租的方式,向符合城鎮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且住房困難的家庭提供社會保障性質的住房。廉租房的分配形式以租金補貼為主,實物配租和租金減免為輔。
廉租房一般有兩種表現形式,一是由政府出資建好后,低租金給住房困難戶,二是由政府發放租金補貼給住房困難戶,由他們租賃社會房屋居住。
公租房一般是政府出資建房,低租金租給租戶。在租賃5年期滿后,符合條件的承租人可以按以綜合造價為基準確定的價格購買。購買后可以繼承、抵押,不得出租、轉讓、贈予等市場交易。因特殊原因需轉讓的,由政府以購房價加利息回購,再作為公租房流轉使用。
廉租房是指政府以租金補貼或實物配租的方式,向符合城鎮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且住房困難的家庭提供社會保障性質的住房。廉租房的分配形式以租金補貼為主,實物配租和租金減免為輔。
經適房,即經濟適用房,是指已經列入國家計劃,由城市政府組織房地產開發企業或者集資建房單位建造,以微利價向城鎮中低收入家庭出售的住房。它是具有社會保障性質的商品住宅。具有經濟性和適用性的特點。
公租房,即公共租賃房,是解決新就業職工等夾心層群體住房困難的一個產品。公共租賃住房不是歸個人所有,而是由政府或公共機構所有,用低于市場價或者承租者承受起的價格,向新就業職工出租,包括一些新的大學畢業生,還有一些從外地遷移到城市工作的群體。
廉租住房保障對象由最低收入家庭中的住房困難戶擴大到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難戶,符合條件的最低收入家庭和低收入家庭均可申請廉租住房保障。
公租房是解決新就業職工等夾心層群體住房困難的一個產品。公共租賃住房不是歸個人所有,而是由政府或公共機構所有,用低于市場價或者承租者承受起的價格,向新就業職工出租,包括一些新的大學畢業生,還有一些從外地遷移到城市工作的群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