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身份證;
(2)個人住房公積金存折;
(3)提供當月租住地房地產登記交易中心開具的無住房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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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住房公積金: (一)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離休、退休的; (三)完全喪失勞動能力,并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四)出境定居; (五)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 (六)房
提取公積金,需要根據實際情況和規定、分別提供相應的材料,按程序提交后提取,如下: 職工提取住房公積金時,須提供經單位蓋章的個人住房公積金提取申請表、提取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一份及以下證明材料: (1)非本市戶
請您準備以下提取材料 1、《合肥市住房公積金提取審批表》 一份,此表需加蓋單位公章,提取金額暫不填寫 2、申請人身份證 (身份證過期由派出所開具戶籍證明(附照片并加蓋騎縫章)或臨時身份證,二代證正反面均復印)
需要的材料,購買自住房屋時需提取公積金的,應當提供購房契約(或合同)、購房證明(或收據、供樓銀行存折)原件及復印件一份。翻建、大修住房的,提供房屋安全鑒定機構出具的《房屋安全鑒定書》或有關證明、房地產權證、購買建筑材料或
你好,提取住房公積金的職工,除需提供本人居民身份證外,還需提供以下相關證明材料原件及復印件: (一)離休、退休的,需提供勞動、人事部門頒發的本人《離休證》或《退休證》,未取得離退休證的出具區以上勞動、人事部門審批的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