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契稅:2008年11月1日起,個人首次購買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宅的,契稅暫統一下調至1%,購買建筑面積在120平方米以下的房屋,按照總房價的1.5%繳納;購買建筑面積在120平方米以上的房屋,120平方米以上部分按照3%的比例繳納,120平方米以下部分仍按照1.5%的比例繳納。
(2)共用部位共用設施維修基金:按照總房價的2%交納;等到成立了業主委員會后,由業主委員會管理。
(3)房屋產權登記費:按照每套房屋80元的價格交納。
(4)房屋所有權證:所有權證每件4元。
據我所知,房地產稅收不是一個獨立的稅種.而是房地產業務所涉及的諸多相關稅種的總稱,具體包括營業稅、城市維護建設稅、土地增值稅、印花稅、所得稅、契稅等。
2016房地產企業稅收政策有:
(一)契稅
1、購買的房產超過144平米的需要繳納的契稅是:房款的3%;
2、購買的房產不超過144平米的需要繳納的契稅是:房款的1。5%;
3、在首套房的情況下,購買的房產不超過90平米的需要繳納的契稅是:房款的1%。
(二)個人所得稅
1、房產證滿5年,并且是唯一住房的不需要交個人所得稅;
2、面積超過144平米的,需要繳納房產交易盈利部分的20%或者總房價的2%;
3、面積不超過144平米(包含144)的,需要繳納房產交易盈利部分的20%或者總房價的1%。
(三)營業稅
1、房產證未滿五年的,并且面積在144以上的需要繳納總房價的5.5%;
2、房產證未滿五年的,并且面積在144以下的需要繳納差價的5.5%;
3、房產證滿5年的,并且面積在144以上的需要繳納房產交易盈利部分的5.5%;
4、房產證滿5年的,并且面積在144以下的不需要繳納。
(四)土地增值稅
房屋產權取得滿五年的免征,未超過五年的按房價1%繳納。
(五)房屋交易手續費
按房屋建筑面積6元、平方米交納。
(六)房屋產權登記費:80.00元。
(七)房屋評估費:按評估額0.5%繳納。
非普通住宅交易時契稅按房價5%繳納,無論取得產權滿不滿五年,都要按規定繳納營業稅、土地增值稅、所得稅、萬分之十的印花稅。房屋交易手續費按房價1。9%交納,其它不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