裝修市場可謂生氣勃勃,但各種裝修過程中欺詐現象也隨之愈演愈烈,特別是在裝修合同中,許多商家在合同中設置陷阱,這就要求我們在簽訂合同時一定要小心,以免日后糾紛不斷!那么簽訂正規裝修合同要注意哪些細節問題?以下總結了一些簽合同的時候要特別注意的地方.(一)合同主體不明晰合同中應首先填寫甲方、乙方的名稱和聯系方法。此處應注意一個細節,很多公司只蓋一個有公司名稱的章,您必須要求裝飾公司將內容填滿,并進行核對。(二)監理概念模糊合同中規定了可以實行工程監理,“工程監理”是指監理人受消費者即甲方的委托,對工程建設項目實施監督和管理的活動。“監理人”是指取得監理資格證書,具有法人資格的公司、監理事務所或單位。(三)書面文件不全經雙方認可的工程預算書以及全套設計、施工圖紙,均為合同的有效構成要件。有些裝飾公司在與消費者簽訂裝修合同時,這些書面文件不齊全,給以后進行家裝工程帶來了隱患。(四)權利義務不清合同中規定了為保證工程順利進行,甲乙雙方應做的工作。對于消費者來講,尤其應注意合同中規定的下列幾項:為確保建筑物安全,不能拆動室內承重結構。如果拆改原建筑物的非承重結構或設備管線的,應負責到房屋管理部門辦理相應的審批手續(五)增減項未加入合同目前在裝修工程的實際履行中,增加施工項目的現象很多。一些裝修公司開始有意把報價做得很低,然后在開工后逐步增加,讓消費者無法再找另外的裝修公司,只好同意他們的要求,使得最后的裝修總價遠遠超出初始報價,所以消費者在合同簽訂時,如果經過多方了解,再自己將所支出的費用結合居室面積及施工項目是合理的前提下,對工程項目變更應謹慎。(六)材料供應不做確認鑒于裝修材料品牌及價格等因素,目前大部分裝修公司都建議消費者選擇“乙方包工、部分包料,甲方提供部分材料”,即合同中規定的第二種方式進行施工。以上就是關于簽訂裝修合同需要注意的一些事項,特別提醒下:避免做不到的條款,許多家庭裝修的投訴都是由不切實際的合同條款帶來的。有的合同條款規定了在相關的工程報價之下根本達不到的施工質量,有的合同條款規定了在任何條件下都不可能做到的室內空氣環境條款。
交房驗收是購房的一個程序,并且受合同條款約束。如果買賣雙方任何一方違反該條款,就是違約。更重要的是只有納入程序,驗收中存在的問題才能得到妥善處理,否則后果要自負。所以及時驗收不單純是為裝修入住,應該把關注的重點轉移到確保房屋質量上,把好這個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