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傳統的方法傳統的游泳池臭氧消毒理論認為:臭氧是一種非常強的氧化劑,有毒性,所以絕對不允許臭氧進入游泳池內。因為臭氧的比重大于空氣,如果從水中析出,就會浮在水面上,形成一個濃度較高的臭氧層,很容易被人吸入,造成中毒。所以,在水與臭氧反應之后回到游泳池內之前,必須經過脫臭氧裝置,防止剩余的臭氧進入游泳池,在脫臭氧裝置之后,為維持長效殺菌作用,需投加氯制劑,以保證游泳池內的余氯在0.3~0.6ppm之間。在游泳池水處理中,臭氧的投加量在0.8-1.0mg/l。傳統的泳池水處理臭氧消毒法有以下特征:◆必須有較大容積的臭氧反應器,以保證臭氧與水的接觸反應時間不小于2分鐘;◆保證臭氧與水反應后,水中剩余臭氧濃度不小于0.4mg/l;◆在進入水池前利用活性炭脫除全部剩余臭氧;◆臭氧消毒后,投加氯消毒劑,使余氯達到0.3-0.6mg/l。在實際應用當中,上述方法存在如下問題:◆臭氧利用率問題;傳統的泳池臭氧消毒工藝需要把剩余臭氧脫除。規范要求臭氧投加濃度在1.0mg/l左右,剩余臭氧濃度大于0.4mg/l,這些剩余的0.4mg/l臭氧未被利用就被脫除了,等于被利用的臭氧只有0.6mg/l左右,其余的臭氧被浪費掉了。而且,將臭氧脫除后,還需要再加氯作為長效消毒劑。◆基建投資問題:按傳統游泳池循環水臭氧消毒方法,臭氧與水的接觸時間最好在3分鐘以上,如果以最短接觸時間2分鐘計,對于一個標準池來說(2400m3左右),水處理循環流量為400m3/h,2分鐘流量為13.3m3。按照要求,活性炭濾罐的濾速為30m/h,這就需要一個過濾面積為13.3m3的活性炭濾罐,這將大大增加機房的面積,同時臭氧系統的造價會增加30%以上.實際上,如果不脫除臭氧,這些問題有可能得到解決。因此,國內外都有許多單位對此方法進行了研究和應用。2.不脫除臭氧消毒法的理論分析傳統的泳池臭氧消毒法認為臭氧有一定的毒性,所以要求在臭氧進入泳池之前將水池中的臭氧全部祛除,以防止臭氧對人體產生危害。我們知道,物質的毒性是與濃度有關的。臭氧在空氣中的濃度大于0.1mg/l時能對人體呼吸器官產生刺激,在這個濃度以下,對人體影響不大。實際測試表明,當臭氧投加量1.0mg/l時,池中臭氧濃度最高不會超過0.1mg/l。有資料指出,游泳池水的臭氧濃度在0.15mg/l以下時,對人體無害,實際情況也是如此。需要強調指出的是,毒理學試驗表明,在相同劑量下,臭氧的毒性低于氯,如果說臭氧在此濃度下對人有害,那么,氯對人體的危害更大。1、水處理效果好:臭氧能迅速殺滅水中的藻類及微生物(細菌和病毒),并能脫色除味,經臭氧處理過的游泳池水,清澈透明,呈蔚藍色。2、系統安全性高:臭氧是國際公認的綠色環保型殺菌消毒劑,不會產生二次污染和殘留,避免氯消毒后對皮膚的刺激,且運行中不會發生象氯氣那樣易泄漏或指標超標等事故。3、降低運行費用:臭氧的產生以空氣為原料,且游泳池水可循環處理反復使用,可大幅度降低運行成本。關于臭氧對泳池水處理的幾點建議1.泳池采用臭氧消毒時,應采用逆流式循環布水方式,在此情況下,含有臭氧的進水可快速與池水混合,有可能不用投加其它化學藥劑,如氯、絮凝劑、pH調節劑等,在實際運行中,逆流式布水方式帶來的其它好處只有游泳池管理者才能真正體會到,如水面漂浮物容易清除、節水節能、池子清潔工作量小等。2.泳池水采用臭氧消毒時,不必也不應該脫除剩余臭氧,水中的剩余臭氧不會達到對人造成傷害的濃度。3.采用逆流式循環不脫除臭氧時,如果池水能按規范進行循環,在正常客流量下,臭氧投加量在0.5mg/l時,可滿足消毒需要,但設計時應考慮留出余量。4.可采用ORP控制器對水中的臭氧濃度進行監測,當池水回水的臭氧濃度偏高(大于0.15ppm)時,關閉臭氧發生器。5.過濾對水質起著決定性作用,在濾料粒徑在0.6-1.0mm時,如果濾層厚度(不包括承托層厚度)能達到900mm,則臭氧投加量就可減少,否則,投加再多的臭氧也達不到設計要求。6.幾乎所有的資料都在談論避免過多的臭氧進入游泳者和池邊人的肺中。所謂“過多“是指人在8小時內呼吸到的空氣中臭氧濃度在0.1ppm以上的情況,這是歐美當局的統一規定。理論分析及實際應用表明,一個典型的為游泳池設計的臭氧發生器是永遠不會達到這個濃度的。7.如果要投加氯制劑,則余氯達到0.1ppm時,即可滿足消毒需要。8.如果采用活性炭,可將其作為一種生物濾料,用以降解水中的有機物和氨氮,此時不應投加長效殺菌劑以防止其殺滅活性炭上的微生物,并將少量臭氧化水通過活性炭罐。這種情況下臭氧化的目的有兩個:一是消毒,另一個是將難以生物降解的有機物分解為可生物降解有機物,提高生物降解有機物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