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民政部門辦理:
申請:取男女雙方各自的身份證原件(臨時身份證)、戶口本原件(戶藉證明/集體戶口頁)、三張2寸近期免冠合影照
受理:到一方戶口所在地民政部門的婚姻登記辦公大廳,雙方親自到場遞交上述手續(xù)
審查:查看戶口本,身份證,看身份證是否過期,照片是否與當事人相同
登記:問雙方是否自愿,交納登記費9元,雙方書寫聲明書,簽名、按指印,登記人員編號、登記打印結婚證,填寫
發(fā)證:辦理登記手續(xù)后,相關登記手續(xù)存檔,當場發(fā)給雙方結婚證書,正式宣告締結夫妻關系,法律對雙方當事人的婚姻關系予以確認
《婚姻登記條例》:
第四條 內(nèi)地居民結婚,男女雙方應當共同到一方當事人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結婚登記。
中國公民同外國人在中國內(nèi)地結婚的,內(nèi)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門居民、臺灣居民、華僑在中國內(nèi)地結婚的,男女雙方應當共同到內(nèi)地居民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結婚登記。
第五條 辦理結婚登記的內(nèi)地居民應當出具下列證件和證明材料:
(一)本人的戶口簿、身份證;
(二)本人無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nèi)旁系血親關系的簽字聲明。
辦理結婚登記的香港居民、澳門居民、臺灣居民應當出具下列證件和證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通行證、身份證;
(二)經(jīng)居住地公證機構公證的本人無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nèi)旁系血親關系的聲明。
辦理結婚登記的華僑應當出具下列證件和證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護照;
(二)居住國公證機構或者有權機關出具的、經(jīng)中華人民共和國駐該國使(領)館認證的本人無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nèi)旁系血親關系的證明,或者中華人民共和國駐該國使(領)館出具的本人無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nèi)旁系血親關系的證明。
辦理結婚登記的外國人應當出具下列證件和證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護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國際旅行證件;
(二)所在國公證機構或者有權機關出具的、經(jīng)中華人民共和國駐該國使(領)館認證或者該國駐華使(領)館認證的本人無配偶的證明,或者所在國駐華使(領)館出具的本人無配偶的證明。
第六條 辦理結婚登記的當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記機關不予登記:
(一)未到法定結婚年齡的;
(二)非雙方自愿的;
(三)一方或者雙方已有配偶的;
(四)屬于直系血親或者三代以內(nèi)旁系血親的;
(五)患有醫(yī)學上認為不應當結婚的疾病的。
第七條 婚姻登記機關應當對結婚登記當事人出具的證件、證明材料進行審查并詢問相關情況。對當事人符合結婚條件的,應當當場予以登記,發(fā)給結婚證;對當事人不符合結婚條件不予登記的,應當向當事人說明理由。
1、雙方身份證;
2、雙方戶口本;
3、3張紅色背景2寸合影照片,到照相館說照結婚照人家就知道。(也就是說你們不一定非要到民政局拍照不可)
4、結婚證工本費9元。去之前最好把雙方身份證、戶口本都復印一份,到登記處再復印就可能是1塊錢1張了。
5. 必須雙方本人到場,填完表簽完字立等可取。
1.本人常住戶口簿、居民身份證(現(xiàn)場復印)。
2、本人無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nèi)旁系血親關系的簽字聲明(現(xiàn)場填寫)。
3、當事人提交3張2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可現(xiàn)場照相,不過得交納一定費用)。
你好,結婚證佩戴的證件有:雙方的身份證,還有雙方的戶口本,這個就是必須攜帶的證件,最后繳納一定的工本費就可以辦理了。希望我的回答可以幫到你。
1、身份證:男、女雙方身份證原件、復印件
2、戶口本:戶口掛靠在用人單位,則拿集體戶口簿內(nèi)的《常住人口登記卡》原件和復印件,或者拿加蓋單位印章的記載其戶籍情況的戶口簿復印件;如戶口在人才市場,或者是手上沒有《常住人口登記卡》,則需要到戶籍所在地的公安分局,開具戶籍證明,或者單獨打印自己那頁常住人口登記卡。
注:請將身份證、戶口本復印在兩張A4紙上。身份證與戶口本上的身份信息應一致,否則辦理不順利,影響當天領取結婚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