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境保護費
環境保護費=直接工程費×環境保護費費率(%)
文明施工費
文明施工費=直接工程費×文明施工費費率(%)
安全施工費
安全施工費=直接工程費×安全施工費費率(%)
臨時設施費
臨時設施費有以下三部分組成:
(1)周轉使用臨建(如,活動房屋)
(2)一次性使用臨建(如,簡易建筑)
(3)其他臨時設施(如,臨時管線
根據住建部《建筑工程安全防護、文明施工措施費用及使用管理規定》建辦[2005]89號文件要求,至少包括以下部分:
一、安全防護用具:安全網、安全帶、安全帽等;
二、洞口和臨邊防護設施:樓梯口、電梯口、通道口、預留洞口、陽臺周邊、樓層周邊、屋面周邊、基坑周邊、卸料平臺兩側以及上下通道等臨邊安全防護設施;
三、全鋼質內外腳手架及配套防護設施、結構模板的全鋼質主體支撐桿件;
四、塔式起重機、外用電梯、井字架提升機等建筑施工起重設備及配套防護設施;
五、施工用電:符合規范要求的臨時用電系統、標準化電箱、電器保護裝置、電源線路的敷設、外電防護措施等;
六、施工機具;
七、安全檢測費:包括對建筑施工起重設備與外用電梯、安全網、鋼管腳手架等的檢測。
八、安全教育培訓;
九、安全標志、標牌及安全宣傳欄;
十、文明施工及環境保護:施工現場圍墻圍護及場地硬地化、粉塵控制、噪音控制、排水措施、垃圾排放;
十一、臨時設施:包括辦公室、宿舍、食堂、衛生間、淋浴間等;
十二、消防器材設施;
十三、應急救援器材;
十四、基坑支護的變形監測;
十五、地下作業中的安全防護和監測。
《建設工程工程量清單計價規范》(GB50500-2008)規定,全部使用國有資金投資或國有資金投資為主的工程建設項目,必須采用工程量清單計價;非國有資金投資的工程建設項目,可采用工程量清單計價。
《計價規范》明確,工程量清單應由建設工程的分部分項工程項目清單、措施項目清單、其他項目清單、規費項目清單和稅金項目清單組成(《計價規范》3.1.4條)。工程量清單應作為招標控制價、投標投價、計算工程量、支付工程款、調整合同價款、辦理竣工結算以及工程索賠的依據。
所以“安全防護及文明施工”應屬于作為“措施費用”進行計量結算,應計算在工程量清單內,除非你們的項目是由非國有資金進行投資的。
費用定額直接取費:取費基數為定額直接費,一類工程1.06%,二類工程1.46%,三類工程1.87%,四類工程1.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