屋頂雨水管布置要求“水落管直徑不應小于100mm,其最大匯水面積宜小于200平米”是《屋面工程技術規范》中的4.2.12條的條文解釋,是建議性質的,不能作為規范來執行,中國地域很大,降雨量差別也很大,相同的建筑屋面實際計算出來的雨水管數量也不同。 匯水面積包括兩方面的內容: 屋面的水平投影面積和和高出屋面的側墻面積的折減。高出屋面的側墻(如女兒墻或跌落建筑的山墻等)面積的折減一般按一半進行折減。另外雨水量計算時還要考慮暴雨強度、徑流系數、匯水面積和排水設計重現期等,一般建筑的屋面雨水設計重現期為2~5年,重要的建筑屋面為10年,即使這樣為了安全期間,規范還規定在屋面排水溝側壁或端部設溢流口。所以屋面雨水口的設置看似一般其實很重要,如果設置不當造成排水不暢,引起屋面滲漏,將是很麻煩的事情。要根據不同地區的雨水量,來計算,最大不超過24米,匯水面積最大不超過200平米。
據我所知,屋面排水管道的數量是這樣計算的:屋面有組織排水規定,每50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