規定你已經找到了,說得很明確。就看房產證或契稅完稅證明取得的時間。在規定發布之日以前,按出售價格的10%上交,在規定發布之日以后的,產權人應按原購房價格和出售價格價差的70%補交土地收益等價款。出售價格低于市有關部門公布的同地段房屋狀況基本相似的普通商品住房價格(以下簡稱指導價格)的,應按指導價格計算價差。買賣雙方對指導價格有異議的,可委托有資質的房地產估價機構對房產價格進行評估,所需評估費用由委托方承擔。購房人按市場價購買已購經濟適用住房后,取得商品房產權。產權人也可以按原購房價格和同地段房屋狀況基本相似的普通商品住房價差的70%補交土地收益后取得商品房產權。規定的意思就是,購經適房的價格與上市交易時同地段的商品房指導價的差價的70%上交。
經適房在取得房產證或契稅完稅證明滿5年,可以上市交易。交易時,在同等條件下,政府擁有優先回購權。非同等條件下,按簽訂售房合同日期為準,以2008年4月15日為界線,之前的經適房上交售房款的10%作為土地出讓金后,可以過戶,并取得商品房產權;之后的經適房,需要按同地段普通商品房指導價與購房價之差的70%上交土地收益金后,可以過戶,并取得商品房產權。
兩限房五年內不得轉讓五年后轉讓要付35%差價,較經適房比例低一半本報訊 對于兩限房的再上市,昨日發布的征求意見稿中規定,兩限房五年內不得轉讓,五年后轉讓的,要按照屆時同地段普通商品房和兩限房差價的35%交納土地收益等價款。征求意見稿中規定,購房人取得房屋權屬證書后五年內不得轉讓所購住房。確需轉讓的,可向戶口所在區縣住保部門申請回購,回購價格按照原價格并考慮折舊和物價水平等因素確定。已購得兩限房滿五年可以按市場價出售,但應按照市有關部門公布的屆時同地段普通商品住房價格和限價商品住房價格差的一定比例交納土地收益等價款,交納比例為35%。相比經適房70%的比例要低一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