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叫侵犯相鄰權和采光權,侵權人是廣告牌設立人。建議你先拍照取證(全方位拍照,室內、室外、光線遮擋程度等,拍照的時候記得在旁邊附上尺子,標示出各種長度、深度的數據),之后找立廣告牌的人讓他修正,如果他拒絕或者修正不到位,可到法院起訴廣告牌設立人,同時把戶外廣告的審計、規劃、開發商一起列為被告,讓他們長點記性。這是一種方式。
第二是直接告開發商違約,開發商給你的售樓合同里應該明確約定房屋的戶型、面積,所交付的房屋不能有影響房屋質量和生活質量的因素,采光權被影響是典型的所交付房屋不合格,所以你干脆直接告開發商,讓開發商去解決。
第一種方式是你完全取得房屋產權證和土地使用權證后使用,否則就使用第二種方式吧。起訴的文書和證據你可以在當地找個律師就行。
安裝的戶外廣告牌已經獲得工商部門批準并且核發廣告登記證,在該登記證未被撤銷之前,要求拆除的主張難以得到法律的支持,因此,趙先生可通過行政訴訟等途徑先要求撤銷廣告登記證,然后要求其拆除廣告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