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境噪聲排放限值晝間 夜間70 551、夜間噪聲最大聲級超過限值的幅度不得高于15 dB(A)。2、 當場界距噪聲敏感建筑物較近,其室外不滿足測量條件時,可在噪聲敏感建筑物室內測量,并將表1中相應的限值減10 dB(A)作為評價依據。
建筑施工場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建筑施工噪聲污染的防治,涉及以下幾個方面: 第一,在城市市區范圍內向周圍生活環境排放建筑施工噪聲的,應當符合國家規定的建筑施工場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 第二,在城市市區范圍內,建筑施工過程中使用機械設備,可能產生環境噪聲污染的,施工單位必須在工程開工十五日以前向工程所在地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申報該工程的項目名稱、施工場所和期限、可能產生的環境噪聲值以及所采取的環境噪聲污染防治措施的情況。如果拒報或者謊報的,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根據情節給予警告或者處以罰款。 第三,在城市市區噪聲敏感建筑物集中區域即醫療區、文教科研區和以機關或者居民住宅為主的區域范圍內,禁止夜間進行產生環境噪聲污染的建筑施工作業,但搶修、搶險作業和因生產工藝要求或者特殊需要必須連續作業的除外。所謂“夜間”,是指晚二十二點至晨六點之間。如果確實因為特殊需要必須連續作業的,必須有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或者其主管部門的證明,而且必須公告附近居民。 涉及法律、法規:《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噪聲污染防治法》第二十八條規定:在城市市區范圍內向周圍生活環境排放建設施工噪聲的,應當符合國家規定的建筑施工場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第二十九條規定:在城市市區范圍內,建筑施工過程中使用機械設備,可能產生環境噪聲污染的,施工單位必須在工程開工15日以前向工程所在地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申報該工程的項目名稱、施工場所和期限、可能產生的環境噪聲值以及采取防治措施的情況。《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噪聲污染防治法》第三十條規定:在城市市區噪聲敏感建筑物集中區域內,禁止夜間進行產生環境噪聲污染的建筑施工作業。
你好,建筑施工界噪聲標準如下: ??建筑施工場界?,由有關主管部門批準的建筑施工場地邊界或建筑施工過程中實際使用的施工場地邊界。噪聲敏感建筑物 ??指醫院、學校、機關、科研單位、住宅等需要保持安靜的建筑物。 ??最大聲級? ??在規定測量時間內對測得的A聲級最大值,用表示,單位dB(A)。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噪聲污染防治法》,“晝間”是指6:00至22:00之間的時段;“夜間”是指22:00至次日6:00之間的時段。?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為環境噪聲污染防治的需要(如考慮時差、作息習慣差異等)而對晝間、夜間的劃分另有規定的,應按其規定執背景噪聲?? ??被測量噪聲源以外的聲源發出的環境噪聲的總和。 ??穩態噪聲在測量時間內,被測聲源的聲級起伏不大于3dB(A)的噪聲。 ??非穩態噪聲?non-steady?noise? ??在測量時間內,被測聲源的聲級起伏大于3dB(A)的噪聲。?環境噪聲排放限值? ??。?建筑施工過程中場界環境噪聲不得超過表1規定的排放限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