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進一步加強住房公積金提取管理的通知》于2014年6月18日開始執(zhí)行,6月18日(含)之前開具的按原政策執(zhí)行。租房一年提取一次,即與上次辦理提取手續(xù)的時間間隔12個月。在6月18日之后,租房提取每3個月可以提取一次,每次可提取申請日前3個月內的住房公積金,且每月提取的額度不得超過繳存上限,也不得超過月房租費。由于您是2015年1月開始租房的,所以住房公積金的提取要按新政策。另外需要注意的是,職工首次提取時,應當按照本條及有關規(guī)定提交提取材料,房屋租期一年以上的,職工首次提取滿十二個月后,再次提取時須重新提交提取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