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遺囑——房屋繼承須公證后才能登記 司法部、建設部在1991年聯合下發的《關于房產登記管理中加強公證的聯合通知》第2條規定:“遺囑人為處分房產而設立的遺囑,應當辦理公證,遺囑人死亡后,遺囑受益人須持公證機關出具的“
1、房屋產權為夫妻雙方共同共有,如果另一方已經去世,那么該房屋產權有一半的產權屬于遺產,如果去世前有遺囑的情況下,這一半房屋產權可以按遺囑繼承,如果沒有遺囑,只能按法定繼承程序辦理這一半房屋產權繼承,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
一、如何辦理房屋繼承過戶(一)辦理房產證過戶手續要到被繼承人戶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注銷戶籍,辦理死亡證明;(二)辦理房產證過戶手續要到區或市公證處(原外銷商品房到市公證處)辦理繼承權公證,房產繼承分兩種:一是遺囑繼承,二是法
本問涉及到法定繼承之繼承人順序、繼承遺產范圍等強制性規定的內容。依據《繼承法》第十條,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之規定,本問中的第一順位繼承人為您自己,辦理繼
你好,據了解父親房子的繼承權享有者為母親、兒子、女兒、爺爺、奶奶。希望我的回答對你有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