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城市房地產轉讓管理規定》第6條第(四)項和《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第38條第(四)項都明確規定:“共有房地產,未經其他共有人書面同意的,不得轉讓”。所以此房屋簽約時需要兄弟6人到場簽約,或者提供相關書面授權證明或者公證書,并且需要6人的配偶簽署同意出售證明。辦理過戶手續,每個地區手續略有不同,但是一般來說,就是1:簽署買賣合同,2:遞交材料只房管局申請房屋轉移登記,3:當地稅務機關繳納房屋交易相關稅費4:買賣雙方交納各自稅費后,雙方一起帶身份證和各自交稅費的全部發票單據,到房管局審察確認已完稅,完成過戶。5:領取房產證。具體細節建議咨詢當地房管局或者當地中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