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位及個人的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下限為5%,上限由原先的20%降至12%,具體繳存比例由單位和個人自行選擇。機關事業單位公積金單位和個人的最高繳存比例,都將從20%降低至12%。
自2016年7月1日起,職工個人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調整為2015職工個人月均工資總額。廣州公積金最高繳存基數不得超過廣州市統計部門公布的2015年職工月均工資的5倍,由于廣州市2015年職工月平均工資是6764元,因此廣
1.單位及個人的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各為5%-20%,具體繳存比例由單位和個人根據實際情況自行選擇。每個單位原則上只能選定一個單位繳存比例,個人繳存比例應當等于或高于單位繳存比例。繳存比例取1%的整數倍。 2.繳存
2016年度福州地區,除中央駐閩單位外的其他單位及其職工住房公積金,最高月繳存基數為13332元2016年福州市在崗職工平均工資53333元÷12個月(以四舍五入計算)×3倍,最高繳存比例為12%。價格來源于網絡,僅供參
1、2017年度常州全市各類企業的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為單位和職工各10%-12%;機關事業單位的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為單位和職工各12%;自由職業者、個體工商戶及其雇傭人員等個人繳存者的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統一為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