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對居間合同的司法解釋:居間人取得報酬必須具備兩個要件;第一,所介紹的合同,必須成立;第二,合同的成立,與居間人的介紹有因果關系。只有兩者同時具備,委托人才負有支付報酬的義務。簡單來說,就是如果是因為房產中介的努力,促成了您買賣房屋的合同得以成立,那么您需要向其支付報酬。如果合同沒有最終確立,那么不需要支付。但同時,又作出了另外的一條規定:居間人未促成合同成立的,不得要求支付報酬,但可以要求委托人支付從事居間活動支出的必要費用。也就是說房產中介在進行介紹工作時的必要費用,房產中介是可以要求您來支付的。
,沒有簽約不需要支付傭金,希望我的回答能幫到您,期待采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