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地戶口在京購房,需持有本市有效暫住證,在本市沒擁有住房且連續5年(含)以上在本市繳納社會保險或個人所得稅的非本市戶籍居民家庭。根據您的實際情況來看,您從2012年3月開始繳納個稅,納稅一般是只要繳納滿5年,不需要每個月都連續,只要每年最少有一個月納稅就可以,但是要刨除購買年當年,也就是您在2016年繳納滿五年,但是您在2017年才可以擁有購房資質的,同時購買房產時還是在繳納的狀態才可以的。如果您同時在繳納社保,非本市戶籍家庭以繳納社保方式申請在京購房資格的,應自提出申請的上一個月開始往前推算60個月連續在京繳納社會保險,且提出申請之月須為正常參保狀態。二者滿足其一即可,具體情況,可在您滿足購房資格日后,去地產門店為您做免費的資質審核查詢,以查詢結果為準。希望可以幫到您,感謝您的咨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