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很高興為您解答。如果您2012年到2016年連續這5年每一年至少有一次繳稅記錄。到2017年1月是有購房資格買房的。但是中間如果缺一年的。您到2017年就沒有購房資格了。
您好,您今年2016年11月是第60個月繳納個稅,剛好滿五年,需要到2017年1月份有購房資格,因為以納稅審核資質,個人所得稅繳納連續5年,購房當年不算。希望能幫到您,望采納。
你好,現在的政策下可以。你今年可以買,明年也可以買,但是后年就不可以了。因為你在明年的時候已經斷了。北京的限購政策是這樣的在本市尚未擁有住房且連續5年(含)以上在本市繳納社會保險或個人所得稅的非本市戶籍居民家庭,持有本市
一:外地人在京購房資格中“連續5年(含)以上在本市繳納個人所得稅“ 是指自申請年的上一年開始,往前推算連續5年,每年至少一次繳納個人所得稅,繳納的年份不能中斷,補繳無效。 二:外地人在北京買房條件——簡要概括: 1
你好!據我了解到的是: 1、如果滿五年且為賣方唯一住宅,只需要繳納1.5%契稅; 2、如果滿五年為賣方非唯一住宅,需要繳納1%個人所得稅,1.5%契稅 3、如果未滿五年(無論是否為賣方唯一住宅),需要繳納1%個人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