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其實房屋的產權是沒有時間限制的,因為房屋是個人財產,只要房屋不拆遷產權是永久的;
2、土地是有使用年限的。因為我國規定土地歸國家所有,所以我們買房時買的是土地的使用權。
3、既然土地有使用權,如果土地使用權到期,房屋沒有拆遷,你如果要繼續使用土地,就要再向國家交納土地使用費;
4、如果在土地使用權到期前房屋拆遷,國家會給補償的,補償包括建筑物補償和土地補償;如果土地使用權到期后房屋拆遷,國家也會給予補償,但補償僅包括建筑物補償,就沒有土地補償了;
5、我國規定純住宅的土地使用年限為70年;商住樓為50年;商業為40年。
6、土地使用年限從開發商獲取土地證開始算起,等老百姓辦到自己的土地證時實際可使用的年限肯定會低于規定使用年限的,因為有開發周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