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不能斷月,需連續繳納60個月,2012年12月18日起,補繳社保不予認可,但因工作調轉單位補繳的不能超過3個月,建議您補繳后及時到建委進行資質審核,以最終資質審核的結果為準。希望能都夠幫到您。
感謝您的咨詢~首先,非京籍人在京購房的新政策,請先了解,細節如下:根據您的情況描述,如果您社保因工作調轉單位斷繳一個月,現在補繳的話,您是滿足因工作調轉單位補繳的不能超出3個月的條件的,只要同時按推算方法也滿足已連續60個月繳納的條件,是可以認定為有購房資質的。友情提示:如果您的個稅滿足連續繳納60個月,并且因工作變動等未繳或補繳且不超過三個月,也是可以滿足購房資質的;不過為保證購房流程的正常進行,建議您在購房前可以去建委先做個資質審核,或者您也可以去的任何門店,免費為您做資質審核的,審核通過后在考慮購房的流程。希望以上信息可以幫到您,望采納,謝謝~
2012、12、18日起,補繳社保不予認可。但因工作調轉單位補繳的不能超過3個月;建議您這邊可以到附近的門店, 免費做一個您要買住宅所在區住建委的購房資格審核,以審核的結果為準。外地戶籍家庭在京購房滿足條件限購一套住宅,限購政策主要是看社保或者納稅,只要滿足一個條件即可:(1)社會保險方面:A、在本市尚未擁有住房且連續5年(含)以上在本市繳納社會保險的非本市戶籍居民家庭,持有本市有效居住證,限購1套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B、擁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戶籍居民家庭,暫停在本市向其售房;C、 無法提供本市有效居住證和連續5年(含)以上在本市繳納社會保險的非本市戶籍居民家庭,暫停在本市向其售房。(2)個人所得稅方面:A、 在本市尚未擁有住房且連續5年(含)以上在本市繳納個人所得稅【連續5年(含)以上在本市繳納個人所得稅是指按“工資、薪金所得”繳稅的納稅人,從申請月的上一個月開始往前推算60個月在本市連續繳納個人所得稅;按“個體工商戶生產、經營所得”繳稅的納稅人,根據其適用的計稅期間,從申請月的上一個月(或上一季度)開始往前推算60個月(或20個季度)在本市連續繳納個人所得稅】的家庭,持有有效居住證,限購1套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B、 擁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戶籍居民家庭,暫停在本市向其售房;C、 無法提供本市有效居住證和連續5年(含)以上在本市繳納個人所得稅的非本市戶籍居民家庭,暫停在本市向其售房。另附社保或者個稅斷交的每日一圖,:希望您能采納我的回答,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