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現在北京市施行四表合一政策,前期按照公租房最寬標準準入,后期有出售類房源,填寫意向登記再進行細分。 準入條件: 家庭成員中有北京市城鎮戶籍,家庭年收入不超過10萬,家庭成員人均住房面積不超過15平,三年內無賣房離異
4月19號以后不管申請申請類型的保障性住房,均按照公租房最寬的標準準入,填寫保障性住房核定表,后期根據個人收入、資產情況進行細分,在等待兩限房經適房過程中可先入住公租房進行過度。
準入條件: 申請人必須年滿18周歲 家庭成員中有北京市城鎮戶籍(家庭成員僅包括配偶及未成年子女) 家庭年收入不超過10萬 家庭成員人均住房面積不超過15平 三年內無賣房離異現象 兩限房條件: 家庭成員中有北
北京市自2013年4月19日起,不再受理經適房申請,統一為保障性住房申請,一律通過公租房進行過渡。根據《北京市城鎮基本住房保障條例(草案)》,北京市擬不再籌建經適房、限價房,由“配售型保障房”取代
北京門頭溝保障性住房申請條件(一)家庭申請的,家庭成員中至少一人具有本市戶籍;單身居民申請的,應當具有本市戶籍;(二)家庭人均年收入或者單身居民年收入在申請受理日之前連續兩年均不超過本市規定的租賃保障性住房的收入線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