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幕墻工程9.1一般規定9.1.1本章適用于玻璃幕墻、金屬幕墻、石材幕墻等分項工程的質量驗收。說明:9.1.1由金屬構件與各種板材組成的懸掛在主體結構上、不承擔主體結構荷載與作用的建筑物外圍護結構,稱為建筑幕墻。按建筑幕墻的面板可將其分為玻璃幕墻、金屬幕墻、石材幕墻、混凝土幕墻及組合幕墻等。按建筑幕墻的安裝形式又可將其分為散裝建筑幕墻、半單元建筑幕墻、單元建筑幕墻、小單元建筑幕墻等。9.1.2幕墻工程驗收時應檢查下列文件和記錄:1幕墻工程的施工圖、結構計算書、設計說明及其他設計文件。2建筑設計單位對幕墻工程設計的確認文件。3幕墻工程所用各種材料、五金配件、構件及組件的產品合格證書、性能檢測報告、進場驗收記錄和復驗報告。4幕墻工程所用硅酮結構膠的認定證書和抽查合格證明;進口硅酮結構膠的商檢證;國家指定檢測機構出具的硅酮結構膠相容性和剝離粘結性試驗報告;石材用密封膠的耐污染性試驗報告。5后置埋件的現場拉拔強度檢測報告。6幕墻的抗風壓性能、空氣滲透性能、雨水滲漏性能及平面變形性能檢測報告。7打膠、養護環境的溫度、濕度記錄;雙組份硅酮結構膠的混勻性試驗記錄及拉斷試驗記錄。8防雷裝置測試記錄。9隱蔽工程驗收記錄。10幕墻構件和組件的加工制作記錄;幕墻安裝施工記錄。9.1.3幕墻工程應對下列材料及其性能指標進行復驗:1鋁塑復合板的剝離強度。2石材的彎曲度;寒冷地區石材的耐凍融性;室內用花崗石的放射性。3玻璃幕墻用結構膠的邵氏硬度、標準條件拉伸粘結強度、相容性試驗;石材用結構膠的粘結強度;石材用密封膠的污染性。9.1.4幕墻工程應對下列隱蔽工程項目進行驗收:1預埋件(或后置埋件)。2構件的連接節點。3變形縫及墻面轉角處的構造節點。4幕墻防雷裝置。5幕墻防火構造。9.1.5各分項工程的檢驗批應按下列規定劃分:1相同設計、材料、工藝和施工條件的幕墻工程每500―1000m2應劃分為一個檢驗批,不足500m2也應劃分為一個檢驗批。2同一單位工程的不連續的幕墻工程應單獨劃分檢驗批。3對于異型或有特殊要求的幕墻,檢驗批的劃分應根據幕墻的結構、工藝特點及幕墻工程規模,由監理單位(或建設單位)和施工單位協商確定。9.1.6檢查數量應符合下列規定:1每個檢驗批每100m2應至少抽查一處,每處不得小于10m2。2對于異型或有特殊要求的幕墻工程,應根據幕墻的結構和工藝特點,由監理單位(或建設單位)和施工單位協商確定。9.1.7幕墻及其連接件應具有足夠的承載力、剛度和相對于主體結構的位移能力。幕墻構架立柱的連接金屬角碼與其他連接件應采用螺栓連接,并應有防松動措施。9.1.8隱框、半隱框幕墻所采用的結構粘結材料必須是中性硅酮結構密封膠,其性能必須符合《建筑用硅酮結構密封膠》(GB16776)的規定;硅酮結構密封膠必須在有效期內使用。說明:9.1.8隱框、半隱框玻璃幕墻所采用的中性硅酮結構密封膠,是保證隱框、半隱框玻璃幕墻安全性的關鍵材料。中性硅酮結構密封膠有單組份之分,單組份硅酮結構密封膠靠吸收空氣中水分而固化,因此,單組份硅酮結構密封膠的固化時間較長,一般需要14―21天,雙組份固化時間較短,一般為7―10天左右,硅酮結構密封膠在完全固化前,其粘結拉伸強度是很弱的,因此,玻璃幕墻構件在打注結構膠后,應在溫度20℃、濕度50%以上的干凈室內養護,待完全固化后才能進行下道工序。幕墻工程使用的硅酮結構密封膠,應選用法定檢測機構檢測合格的產品,在使用前必須對幕墻工程選用的鋁合金型材、玻璃、雙面膠帶、硅酮耐候密封膠、塑料泡沫棒等與硅酮結構密封膠接觸的材料做相容性試驗和粘結剝離性試驗,試驗合格后才能進行打膠。9.1.9立柱和橫梁等主要受力構件,其截面受力部分的壁厚應經計算確定,且鋁合金型材壁厚不應小于3.0mm,鋼型材壁厚不應小于3.5mm。說明:9.1.9本條規定有雙重含意,一是說幕墻的立柱和橫梁等主要受力桿件,其截面受力部分的壁厚應經計算確定,但又規定了最小壁厚,即如計算的壁厚小于規定的最小壁厚時,應取最小壁厚值,即如計算的壁厚大于規定的最小壁厚時,應取計算值,這主要是由于某些構造要求無法計算,為保證幕墻的安全可靠而采取的雙控措施。9.1.10隱框、半隱框幕墻構件中板材與金屬框之間硅酮結構密封膠的粘結寬度,應分別計算風荷載標準值和板材自重標準值作用下硅酮結構密封膠的粘結寬度,并取其較大值,且不得小于7.0mm。說明:9.1.10硅酮結構密封膠的粘結寬度是保證半隱框、隱框玻璃幕墻安全的關鍵環節之一,當采用半隱框、隱框幕墻時,硅酮結構密封膠的粘結寬度一定要通過計算來確定。當計算的粘結寬度小于規定的最小值時則采用最小值,當計算值大于規定的最小值時則采用計算值。9.1.11硅酮結構密封膠應打注飽滿,并應在溫度15―30℃、相對濕度50%以上、潔凈的室內進行;不得在現場墻上打注。9.1.12幕墻的防火除應符合現行國家標準《建筑設計防火規范》(GBJ16)和《高層民用建筑設計防火規范》(GB50045)的有關規定外,還應符合下列規定:1應根據防火材料的耐火極限決定防火層的厚度和寬度,并應在樓板處形成防火帶。2防火層應采取隔離措施。防火層的襯板應采用經防腐處理且厚度不小于1.5mm的鋼板,不得采用鋁板。3防火層的密封材料應采用防火密封膠。4防火層與玻璃不應直接接觸,一塊玻璃不應跨兩個防火分區。9.1.13主體結構與幕墻連接的各種預埋件,其數量、規格、位置和防腐處理必須符合設計要求。說明:9.1.13幕墻工程使用的各種預埋件必須經過計算確定,以保證其具有足夠的承載力。為了保證幕墻與主體結構連接牢固可靠,幕墻與主體結構連接的預埋件應在主體結構施工時,按設計要求的數量、位置和方法進行埋設,埋設位置應正確。施工過程中如將預埋件的防腐層損壞,應按設計要求重新對其進行防腐處理。9.1.14的金屬框架與主體結構預埋件的連接、立柱與橫梁的連接及幕墻面板的安裝必須符合設計要求,安裝必須牢固。9.1.15單元幕墻連接處和吊掛處的鋁合金型材的壁厚應通過計算確定,并不得小于5.0mm。說明:9.1.15本條所提到單元幕墻連接處和吊掛處的壁厚,是按照板塊的大小、自重及材質、連接型式嚴格計算的,并留有一定的安全系數,壁厚計算值如果大于5mm,應取計算值,如果壁厚計算值小于5mm,應取5mm。9.1.16幕墻的金屬框架與主體結構應通過預埋件連接,預埋件應在主體結構混凝土施工時埋入,預埋件的位置應準確。當沒有條件采用預埋件連接時,應采用其他可靠的連接措施,并應通過試驗確定其承載力。說明:9.1.16幕墻構件與混凝土結構的連接一般是通過預埋件實現的。預埋件的錨固鋼筋是錨固作用的主要來源,混凝土對錨固鋼筋的粘結力是決定性的,因此預埋件必須在混凝土澆灌前埋入,施工時混凝土必須振搗密實。目前實際施工中,往往由于放入預埋件時,未采取有效措施來固定預埋件,混凝土澆鑄時往往使預埋件偏離設計位置,影響立柱的連接,甚至無法使用。因此應將預埋件可靠地固定在模板上或鋼筋上。當施工未設預埋件、預埋件漏放、預埋件偏離設計位置、設計變更、舊建筑加裝幕墻時,往往要使用后置埋件。采用后置埋件(膨脹螺栓或化學螺栓)時,應符合設計要求并應進行現場拉拔試驗。9.1.17主柱應采用螺栓與角碼連接,螺栓直徑應經過計算,并不應小于10mm。不同金屬材料接觸時應采用絕緣墊片分隔。9.1.18幕墻的抗震縫、伸縮縫、沉降縫等部位的處理應保證縫的使用功能和飾面的完整性。9.1.19幕墻工程的設計應滿足維護和清潔的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9.2玻璃幕墻工程9.2.1本節適用于建筑高度不大于150m、抗震設防烈度不大于8度的隱框玻璃幕墻、半隱框玻璃幕墻、明框玻璃幕墻、全玻璃幕墻及點支承玻璃幕墻工程的質量驗收。說明:9.2.1本條所規定的玻璃幕墻適用范圍,參照了《玻璃幕墻工程技術規范》(JGJ102―96)的規定,建筑高度大于150m的玻璃幕墻工程目前尚無國家或行業的設計和施工標準,故不包含在本規范規定的范圍內。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主控項目9.2.2玻璃幕墻工程所使用的各種材料、構件和組件的質量,應符合設計要求及國家現行產品標準和工程技術規范的規定。檢驗方法:檢查材料、構件、組件的產品合格證書、進場驗收記錄、性能檢測報告和材料的復驗報告。9.2.3玻璃幕墻的造型和立面分格應符合設計要求。檢驗方法:觀察;尺量檢查。9.2.4玻璃幕墻使用的玻璃應符合下列規定:1幕墻應使用安全玻璃,玻璃的品種、規格、顏色、光學性能及安裝方向應符合設計要求。2幕墻玻璃的厚度不應小于6.0mm。全玻璃幕墻肋玻璃的厚度不應小于12mm。3幕墻的中空玻璃應采用雙道密封。明框幕墻的中空玻璃應采用聚硫密封膠及丁基密封膠;隱框和半隱框幕墻的中空玻璃應采用硅酮結構密封膠及丁基密封膠;鍍膜面應在中空玻璃的第2或第3面上。4幕墻的夾層玻璃應采用聚乙烯醇縮丁醛(PVB)膠片干法加工夾層玻璃。點支承玻璃幕墻夾層膠片(PVB)厚度不應小于0.76mm。5鋼化玻璃表面不得有損傷;8.0mm以下的鋼化玻璃應進行引爆處理。6所有幕墻玻璃均應進行邊緣處理。檢驗方法:觀察;尺量檢查;檢查施工記錄。說明:9.2.4本條規定幕墻應使用安全玻璃,安全玻璃時指夾層玻璃和鋼化玻璃,但不包括半鋼化玻璃。夾層玻璃是一種性能良好的安全玻璃,它的制作方法是用聚乙烯醇縮丁醛膠片(PVB)將兩塊玻璃牢固地粘結起來,受到外力沖擊時,玻璃碎片粘在PVB膠片上,可以避免飛濺傷人。鋼化玻璃是普通玻璃加熱后急速冷卻形成的,被打破時變成很多細小無銳角的碎片,不會造成割傷。半鋼化玻璃雖然強度也比較大,但其破碎時仍然會形成銳利的碎片,因而不屬于安全玻璃。9.2.5玻璃幕墻與主體結構連接的各種預埋件、連接件、緊固件必須安裝牢固,其數量、規格、位置、連接方法和防腐處理應符合設計要求。檢驗方法:觀察;檢查隱蔽工程驗收記錄和施工記錄。9.2.6各種連接件、緊固件的螺栓應有防松動措施;焊接連接應符合設計要求和焊接規范的規定。檢驗方法:觀察;檢查隱蔽工程驗收記錄和施工記錄。9.2.7隱框或半隱框玻璃幕墻,每塊玻璃下端應設置兩個鋁合金或不銹鋼托條,其長度不應小于100mm,厚度不應小于2mm,托條外端應低于玻璃外表面2mm。檢驗方法:觀察;檢查施工記錄。9.2.8明框玻璃幕墻的玻璃安裝應符合下列規定:1玻璃槽口與玻璃的配合尺寸應符合設計要求和技術標準的規定。2玻璃與構件不得直接接觸,玻璃四周與構件凹槽底部應保持一定的空隙,每塊玻璃下部應至少放置兩塊寬度與槽口寬度相同、長度不小于100mm的彈性定位墊塊;玻璃兩邊嵌入量及空隙應符合設計要求。3玻璃四周橡膠條的材質、型號應符合設計要求,鑲嵌應平整,橡膠條長度應比邊框內槽長1.5%―2.0%,橡膠條在轉角處應斜面斷開,并應用粘結劑粘結牢固后嵌入槽內。檢驗方法:觀察;檢查施工記錄。9.2.9高度超過4m的全玻璃幕墻應吊掛在主體結構上,吊夾具應符合設計要求,玻璃與玻璃,玻璃與玻璃肋之間的縫隙,應采用硅酮結構密封膠填嵌嚴密。檢驗方法:觀察;檢查隱蔽工程驗收記錄和施工記錄。9.2.10點支承玻璃幕墻應采用帶萬向頭的活動不銹鋼爪,其鋼爪間的中心距離應大于250mm。檢驗方法:觀察;尺量檢查。9.2.11玻璃幕墻四周、玻璃幕墻內表面與主體結構之間的連接節點、各種變形縫、墻角的連接節點應符合設計要求和技術標準的規定。檢驗方法:觀察;檢查隱蔽工程驗收記錄和施工記錄。9.2.12玻璃幕墻應無滲漏。檢驗方法:在易滲漏部位進行淋水檢查。9.2.13玻璃幕墻結構膠和密封膠的打注應飽滿、密實、連續、均勻、無氣泡,寬度和厚度應符合設計要求和技術標準的規定。檢驗方法:觀察;尺量檢查;檢查施工記錄。9.2.14玻璃幕墻開啟窗的配件應齊全,安裝應牢固,安裝位置和開啟方向、角度應正確;開啟應靈活,關閉應嚴密。檢驗方法:觀察;手扳檢查;開啟和關閉檢查。9.2.15玻璃幕墻的防雷裝置必須與主體結構的防雷裝置可靠連接。檢驗方法:觀察;檢查隱蔽工程驗收記錄和施工記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