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理繼承手續:首先需要在死者無遺囑指定繼承前提,按照繼承法規定第一序列繼承人死者配偶,子女,爹媽三方平均分配繼承,需要以上第一序列繼承人全部到公證處,辦理繼承公證,選取一位繼承人繼承,其他人簽署放棄協議,得到公證書,在到
房產繼承應先到被繼承房產公證處辦理房產繼承公證,再到房產交易中心辦理房產繼承手續,繼承公證需要帶兩個證明和兩個證件,還是比較方便的。
繼承是被繼承人死亡時,有繼承權的人繼承被繼承人遺產的行為。我國繼承法規定,被繼承人死亡,有遺囑的,按遺囑繼承,沒有遺囑的,按法定繼承。第一順序繼承人為父母、配偶、子女;第二順序繼承人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我們國家
需要交納的相關稅費包括:: 1、營業稅,房產成交價的5.5%,如果房產證或契稅票從辦理之日沒滿五年就要交營業稅;滿五年的可以合理避掉。 2、個人所得稅,成交價的1%。 3、契稅,成交價的1.5%。 4、印花稅,萬
背景:房屋一套,產權人(父親)已去世,母親在世,還有4個兄弟姐妹(除本人)。問題:1、等母親過世之后,辦理繼承手續是否繳納房屋遺產繼承稅如需繳納,按何標準征收總共應繳納多少費用2、與母親及兄弟姐妹協商后將房屋過戶到本人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