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空閑或房屋滅失兩年以上未恢復使用的宅基地,由宅基地所在地的農民集體報經縣級人民政府同意后,可以收回宅基地使用權。
面臨拆遷的的地區政策上是不允許再蓋房了,很面向是為了獲得更多的拆遷款才蓋房,所以是不允許的,一般一個地區規劃了以后都不允許再蓋房了。
搜索二、相關法條規定 1、根據《確定土地所有權和使用權規定》第四十三條規定:
鄉(鎮)村辦企業事業單位和個人依法使用農民集體土地進行非農業建設的,可依法確定使用者集體土地建設用地使用權。對多占少用、占而不用的,其閑置部分不予確定使用權,并退還農民集體,另行安排使用。
2、根據《確定土地所有權和使用權規定》第四十五條規定:
。草案規定,征收農民集體所有土地補償安置的具體辦法,由國務院制定。依照國務院制定的具體辦法,省、自治區、直轄市可以規定補償安置的具體標準。
現行第四十七條規定,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給予補償;征收耕地的補償費用包括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以及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的補償費;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的總和不得超過土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三十倍。上述三條規定在修正案草案中均作出修改。 2、征地補償內容增加了對宅基地的補償和社會保障補償
。修正案草案規定,征地補償包括土地補償,被征地農民的安置補助與社會保障費用,農民村民住宅補償,以及其他地上附著物補償和青苗補償。
3、在住房保障方面
。將對城市規劃區內的被征地農民提供該國有土地上的房屋,無法提供的按照市場價給予貨幣補償;城市規劃區外則安排宅基地重建住房并按照新建房屋成本給予補償。
你好,這個不是的,有整體規劃的,面臨拆遷的的地區政策上是不允許再蓋房了,很面向是為了獲得更多的拆遷款才蓋房,所以是不允許的,一般一個地區規劃了以后都不允許再蓋房了。現在空置的宅基地,有土地證更好,如果能蓋房就蓋上房子,辦下房產證再,你和你弟弟的戶口都外遷了,你家里的所有宅基地上的房子最好都坐下房產證和土地使用證,這樣你家老人以后作古了,你和你弟弟雖然沒有村里戶口,卻可以繼承。如果現在宅基地上沒有房子,并且已經劃入規劃了,一般情況可能會拿不到補償,宅基地是集體土地,是村里面給你們蓋住房用的,既然你們不蓋房,也就失去了宅基地的性質,村里是可以收回的。但是有土地證會好點,村里的事情是看人做的,也是自己去做的。不同人會有不同結局的。好好努力吧。
新的《土地閑置辦法》已于今年7月1日施行,到時別讓收村里走了,或是繳納閑置費,另外宅基地是不允許買賣的,土地部門給你辦的手續也是不對的,農村宅基地不能一戶兩宅,要不然就是你結婚成家,你父母跟你爺奶居住,這才不算一戶兩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