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職工憑提取證明文件,向所在單位提出提取住房公積金的申請,所在單位核實后,出具《提取申請書》一式二份。集中封存戶職工到分中心或管理部申請開具《提取申請書》。 2)職工憑《提取申請書》及其他提取申請資料,到單位
各有關單位: 根據天津市進一步深化城鎮住房制度改革實施辦法的規定,經市政府同意,現就做好我市2012年補充住房公積金繳存額調整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自2012年7月1日起,企業、事業單位(不含參公管理的事業單位
你好,(一)職工憑提取憑證,向單位提出提取住房公積金的申請。所在單位應當予以核實,并出具《天津市住房公積金提取申請書》。(二)職工憑提取憑證及單位出具的《天津市住房公積金提取申請書》,到單位繳存住房公積金的管理部或分中心
您好!幫您找到天津市住房公積金管理辦法如下哦: 第一條 為了加強本市住房公積金歸集管理,維護住房公積金所有者的合法權益,根據國務院《 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和《天津市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
天津市住房公積金提取管理操作規定: 有下列情況之一的,職工可以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帳戶內的存儲余額: (一)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的; (二)離休、退休的; (三)完全喪失勞動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