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一般剪力墻豎向和水平分布筋的配筋率,一、二、三級抗震設計時均不應小于0.25%,四級抗震設計和非抗震設計時均不應小于0.20%; 2 一般剪力墻豎向和水平分布鋼筋間距均不應大于300mm;分布鋼筋直徑均不應小于8mm。 7.2.19 剪力墻豎向、水平分布鋼筋的直徑不宜大于墻肢截面厚度的1/10。 7.2.20 房屋頂層剪力墻以及長矩形平面房屋的樓梯間和電梯間剪力墻、端開間的縱向剪力墻、端山墻的水平和豎向分布鋼筋的最小配筋率不應小于0.25%,鋼筋間距不應大于200mm。 7.2.25 當剪力墻的連梁不滿足本規程第7.2.23條的要求時,可作如下處理: 1 減小連梁截面高度; 2 抗震設計的剪力墻中連梁彎矩及剪力可進行塑性調幅,以降低其剪力設計值。但在內力計算時已經按本規程第5.2.1條的規定降低了剛度的連梁,其調幅范圍應當限制或不再繼續調幅。當部分連梁降低彎矩設計值后,其余部位連梁和墻肢的彎矩設計值應相應提高; 3 當連梁破壞對承受豎向荷載無明顯影響時,可考慮在大震作用下該連梁不參與工作,按獨立墻肢進行第二次多遇地震作用下結構內力分析,墻肢應按兩次計算所得的較大內力進行配筋設計。
非抗震,箍筋肢距不做要求抗震,非加密區,箍筋肢距同加密區。因為非加密區只是箍筋間距不同,肢距沒有變化。三級抗震350的梁用的兩肢箍,去掉保護層,箍筋肢距不超過300。另,不可因為現實中的不完善的構造,來懷疑規范。而是用規范來查實圖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