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超過62歲的老年人可將居住房屋抵押給銀行,貸款數額在1.5萬至30萬加元之間,只要不搬家、不賣房、房屋產權人不變,可一直住到逝世,由后人處理房產時折還貸款。新加坡:60歲以上的老年人把房子抵押給有政府背景的公益性機構,由公益性機構一次性或分期支付養老金,老人去世時產權由這些機構處分,“剩余價值”(房價減去已支付的養老金總額)交給其繼承人。美國:雖然美國的社會養老保障體系比較健全,但大多數美國老年人依然以“以房養老”的方式作為補充。美國政府和一些金融機構也向老年人推出了“以房養老”的“倒按揭”貸款,發放對象為62歲以上的老年人。許多美國老年人在退休前10年左右就為了自己養老而購買了房子,然后把富余的部分出租給年輕人使用,利用年輕人支付的房租來維持自己的退休后生活。由于美國的房屋出租業比較發達,美國人支出的房租大約占個人支出的1/4到1/3,因而房屋出租的收益也是比較可觀的。“以房養老”已被許多美國人認為是一種最有效的養老方式。英國:“以房養老”主要有兩種形式,一是把房產抵押給銀行等機構,每月取得貸款作為養老金,老人繼續在原房屋居住,直至去世或搬進養老院后,用該住房歸還貸款。大約有20%左右50歲以上的老年人打算采用這種方式;另一種就是出售大房、換購小房,用差價款養老;此外,還有老人將房產出售后搬到其他物價水平較低的國家去養老。日本:以房養老對申請人的條件要求較苛刻。以東京為例,申請人年齡必須在65歲以上,要居住在自己持有產權的住宅中,且不能有子女同住。申請人家庭的人均收入要在當地的低收入標準之下,已經申請低保等福利政策的家庭不能享受這項政策。申請人持有產權的房屋必須是土地價值在1500萬日元以上的獨門獨戶建筑,集體住宅不可申請。荷蘭:“以房養老”模式起源于荷蘭,但荷蘭人對這種方式不感興趣,“倒按揭”基本沒有市場。一般人65歲退休時可拿到工作時收入的70%以上,房子一般都是自己買下來的,沒有租房的壓力,2009年荷蘭人住房自有率為57%。退休后的生活更輕松,有了很好的生活保障,他們一般不需要也不會考慮用“以房養老”這種方式來過退休后的生活。德國:在德國養老的形式有許多,在家中居住靠社會養老金度日的形式最普遍。此外,“以房養老”的方式也深受歡迎。很多老人都選擇把房子倒按揭給銀行,然后用這些錢過質量較高的生活。比如老年人可以離開現有住宅到外地居住養老,包括旅游養老、度假養老、回原居住地養老等。也可以用倒按揭拿到的貸款住進一些涵蓋護理保健、文化娛樂等多種功能的高端養老院。
“以房養老”是西方發達國家常見的一種養老模式。指老人將自己的產權房抵押或者出租出去,以定期取得一定數額養老金或者接受老年公寓服務的一種養老方式。加拿大:超過62歲的老年人可將居住房屋抵押給銀行,貸款數額在1.5萬至30萬加元之間,只要不搬家、不賣房,房屋產權人不變,可一直住到逝世. 新加坡:60歲以上的老年人把房子抵押給有政府背景的公益性機構,由公益性機構一次性或分期支付養老金,老人去世時產權由這些機構處分,“剩余價值”交給其繼承人。 美國:發放對象為62歲以上的老年人。由于美國的房屋出租業比較發達,美國人支出的房租大約占個人支出的1/4到1/3,“以房養老”已被許多美國人認為是一種最有效的養老方式。 英國:“以房養老”主要有兩種形式,一是把房產抵押給銀行等機構,每月取得貸款作為養老金;另一種就是出售大房,換購小房,用差價款養老。 荷蘭:“以房養老”模式起源于荷蘭,但荷蘭人對這種方式不感興趣,一般人65歲退休時可拿到工作時收入的70%以上,房子一般都是自己買下來,沒有租房的壓力。所以在荷蘭不盛行。
在新加坡,申請“倒按揭”的老人需年滿62歲,“倒按揭”由新加坡職工總會下屬的保險公司以及新加坡華僑銀行提供。老人去世前或出售房屋前都不需還貸款,貸款到期時如不能支付貸款和利息,貸款人將出售房產。房子在新加坡人心中也有著特殊地位,很多老人希望把房子留給后代。所以,新加坡老人還可以有其他選擇來“釋放房子的價值”。比如,把多余的房間分租出去,或者換較小的房屋以獲得差價。55歲以上的老人如果愿意換成更小的組屋,政府還會給予額外現金獎勵,存入其中央公積金賬戶。南洋理工大學學者李明江對《環球時報》表示,存入公積金賬戶用于養老的錢,利息高于一般商業銀行利息。此外還可租賃回購。新加坡組屋一般產權99年,符合規定的老人保留房屋30年的權限,剩下的由政府回購,錢同樣打入公積金賬戶,30年后若老人仍健在也不會讓他無家可歸。新加坡政府還修建了老人公寓供租住。總之,以房養老主要是為了幫助擁有房產但現金拮據的老人提高生活質量。在加拿大,就狹義的“以房養老”即“倒按揭”而言,其歸還期限較為靈活,一般沒有固定期限,老人去世后,其后人處理房產時將貸款連本帶息結清,如果后人選擇賣房,則貸款會從房款中扣除。這種加拿大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