體育建筑是具有特殊功能要求的公共建筑,特別是新建的體育建筑都是具有新時代特色、高標準的綜合性體育場館。場館本身除滿足各種規格、等級的體育比賽要求外,往往還滿足多功能應用的要求,比如說舉行大型集會、文藝演出或展覽等。但其根本性質還是為體育比賽服務的體育建筑。為滿足體育賽事需要的場地燈光建設,在整個體育場館的建設中起到舉足輕重的作用。一座體育場館不管能容納多少觀眾、也不論建筑物的外觀如何壯觀、如何漂亮,其實質是要為比賽的運動員提供一個標準、公平的競賽舞臺;為現場觀眾提供良好地觀看比賽的條件;更重要的是隨著體育比賽商業化的推進,還要為數以萬計的非現場觀眾提供比賽的現場畫面,也就是說場館還要為電視的現場直播提供必要條件。而場地的燈光建設一定要滿足上述種種要求,才能使體育場館的建設符合社會、經濟、文化等方面的需要。在體育場館燈光工程建設過程中,要保證場地燈光工程建設的成功,首先需要有滿足比賽要求的燈光設計,其次需要有滿足設計要求的燈光設備,還需要一個良好的燈光控制系統,再加上合格的施工和嚴格的工程驗收。而這一切都需要有體育建筑專用的標準和規范,這一點正是我國場館燈光工程建設中所欠缺的。目前,唯一專門針對體育場館燈光的國家行業標準,是2005年國家體育總局發布實施的《體育照明使用要求和檢驗方法第一部分:室外足球場和綜合體育場》,而對于其他類型的體育建筑(如多功能體育館、游泳館和跳水館等)來說,專用的燈光照明標準還處于空白,因而該類體育建筑的燈光建設更需要有一個好的設計依據,需要有一個能滿足相應比賽要求的設計。在場館燈光工程的建設過程中,需通過精確的計算、科學的燈位設計來體現場館燈光配置的先進性、適用性及經濟性,使場館的整體功能和效果更加和諧與完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