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物的耐火等級分為四級: 一級耐火等級建筑是鋼筋混凝土結構或磚墻與鋼混凝土結構組成的混合結構; 二級耐火等級建筑是鋼結構屋架、鋼筋混凝土柱或磚墻組成的混合結構; 三級耐火等級建筑物是木屋頂和磚墻組成的
建筑耐火等級的劃分依據 建筑耐火等級的劃分是建筑防火技術措施中最基本的措施之一,我國的建筑設計規范把建筑物的耐火等級分為一、二、三、四級,一級最高,耐火能力最強;四級最低,耐火能力最弱。建筑物的耐火等級取決于組成該建筑
防火門耐火等級劃分:甲級不小于1.2h,乙級不小于0.9h,丙級不小于0.6h。 不同等級防火門適用: 甲級:設備房(如消防泵房、配電房、發電機房、防排煙風機房等)門、防火分區、防火墻上開門; 乙級:封閉樓梯間門、樓梯間
1.耐火等級 按規范規定防火門窗的耐火極限分為三級,即:甲級防火門窗耐火極限為1.2h,乙級為0.9h,丙級為0.6h。工程設計中所用防火門窗的耐火極限由工程設計者根據防火規范確定,并在工程設計圖紙中標明。 2.耐火極限
實木復合木地板的防火等級是B2級。 我國國家標準GB8624-97將建筑材料的燃燒性能分為以下幾種等級。 A級:不燃性建筑材料 B1級:難燃性建筑材料 B2級:可燃性建筑材料 B3級:易燃性建筑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