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很高興為您解答農村土地征收程序: □擬定征收土地方案。征收土地方案由擬征收土地所在地縣、市人民政府或其土地行政主管部門擬定。其中征收城鎮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確定的城市建設用地區內統一規劃、統一開發的土地,由縣、市人民政府根據土地利用計劃和對建設用地的需求情況擬定,城市建設用地區外能源、交通、水利、軍事設施等按建設項目實施征地的,由縣、市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根據建設單位或建設主管部門的建設用地申請擬定。征收土地方案,包括征收土地的目的及用途,征收土地的范圍、地類、面積、地上附著物的種類及數量,征收土地及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的補償,勞動力安置途徑,原土地的所有權人及使用權人情況等。 □審查報批。征收土地方案擬定后,由縣、市人民政府按照《土地管理法》規定的批準權限,經土地行政主管部門審查后,報人民政府批準。其中征收農用地,農用地轉用批準權屬國務院的,國務院批準農用地轉用時批準征收土地,農用地轉用和征收批準權屬于省級人民政府的,省級人民政府同時批準農用地轉用和征收土地;農用地轉用批準權屬于省級人民政府,而征收土地審批權屬于國務院的。希望我的回答對您有幫助,謝謝!
1、建設項目用地單位向市、縣國土行政主管部門申請辦理用地申請; 2、市、縣國土部門擬訂征地方案報同級人民政府審查后逐級上報; 3、征地審核與批復; 4、被征地所在人民...集體土地征收的程序
征收土地方案由擬征收土地所在地縣、市人民政府或其土地行政主管部門擬定。其中征收城鎮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確定的城市建設用地區內統一規劃、統一開發的土地,由縣、市人民政府根據土地利用計劃和對建設用地的需求情況擬定,城市建設用地區外能源、交通、水利、軍事設施等按建設項目實施征地的,由縣、市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根據建設單位或建設主管部門的建設用地申請擬定。征收土地方案,包括征收土地的目的及用途,征收土地的范圍、地類、面積、地上附著物的種類及數量,征收土地及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的補償,勞動力安置途徑,原土地的所有權人及使用權人情況等。 □審查報批。征收土地方案擬定后,由縣、市人民政府按照《土地管理法》規定的批準權限,經土地行政主管部門審查后,報人民政府批準。其中征收農用地,農用地轉用批準權屬國務院的,國務院批準農用地轉用時批準征收土地,農用地轉用和征收批準權屬于省級人民政府的,省級人民政府同時批準農用地轉用和征收土地;農用地轉用批準權屬于省級人民政府,而征收土地審批權屬于國務院的,先辦理農用地轉用審批,后報國務院批準征收土地。 □征收土地方案公告。征收土地依法定程序批準后,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在當地予以公告。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權人和使用權人應當在公告規定期限內,持土地權屬證書到當地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辦理征地補償登記。 □制定征地補償、安置方案??h、市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根據批準的征收土地方案對土地所有權人、使用權人及地上附著物等進行進一步核實,制定征地補償、人員安置及地上附著物拆遷等具體的方案。 □公告征地補償安置方案并組織實施。征收土地的補償和人員安置方案確定后,有關地方人民政府應當予以公告,并聽取被征地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和農民的意見,對征地補償和人員安置方案進行修改和補充,并向被征地單位和農民支付有關費用,落實人員安置及地上附著物拆遷方案。 □清理土地和實施征收土地。征收土地補償和人員安置方案實施后,縣、市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組織有關單位對被征收的土地進行清理,并組織實施征收土地和供地。
(1)辦理農用地轉用審批。所征收的土地屬于農用地(耕地、林地、草地、農田水利用地、養殖水面等)的,應辦理農用地轉用審批手續。(2)向國務院或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申請征地審批。(3)征地公告。(4)征地補償、安置方案公告。(5)辦理補償、安置手續。
您好:很高興回答你的問題!農村土地征用程序:1、建設項目用地單位向市、縣國土行政主管部門申請辦理用地申請; 2、市、縣國土部門擬訂征地方案報同級人民政府審查后逐級上報; 3、征地審核與批復; 4、被征地所在人民...集體土地征收的程序,包括以下七項: 1、建設項目用地單位向市、縣國土行政主管部門申請辦理用地申請;2、市、縣國土部門擬訂征地方案報同級人民政府審查后逐級上報; 3、征地審核與批復;4、被征地所在人民政府發布征收土地方案的公告;5、被征地所在地人民政府及其國土部門制訂補償、安置方案并公告;6、被征地所在地人民政府及其國土部門補償安置方案的實施; 7、建設項目用地單位獲發建設用地批準證書。希望我的答案可以幫助到您,謝謝!
有以下幾個步驟:第一步 農用地轉用、征用土地,必須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城市建設總體規劃和土地利用年度計劃。因此,用地單位在初步選定某農用地為建設用地后,應首先向國土資源局、建設部門、規劃部門咨詢是否符合該農用地的各項規劃。第二步 確認該農用地可以用于建設,再根據建設部門的要求,進行和編制建設項目可行性論證,向建設部門提交用地申請,建設部門審查符合的,頒發建設項目的《選址意見書》。用地單位應按規定繳納選址規費。第三步 用地單位持該《選址意見書》向同級國土資源局提出用地預審申請,由該國土資源局核發《建設項目用地預審報告書》。第四步 用地單位憑《建設項目用地預審報告書》向建設部門、環保局等辦理立項、規劃、環保許可等手續,并繳納各項審批費用;第五步 用地單位再持以上審批文件,向原預審的國土資源局提出項目用地的正式申請。第六步 國土資源局根據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城市建設總體規劃和土地利用年度計劃,擬定農用地轉用方案、補充耕地方案、征地方案和供地方案,分不同類型,經各級人民政府審批。
農村集體土地征收法律程序: 一、辦理用地申請 二、擬定征地方案 三、征地審查 四、征地審核與批復 五、征用土地方案的公告 六、制定征地補償安置方案 農民補償問題具體根據《農村集體土地征收補償條例》的規定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