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使用證遺失聲明:本單位不慎遺失位于豐澤區北峰街道霞美社區的《國有土地使用證》(泉國用(2007)第200196號),特此登報聲明作廢。有異議者,請于登報之日起一個月內向泉州市國土資源局(泉州市行政服務中心五樓)提交有
需要重新申請 申請材料: ⑴填寫《宅基地使用權登記申請書》; ⑵實地驗收宗地圖; ⑶宗地界址表; ⑷地籍調查表; ⑸申請人身份證明材料; ⑹土地登記遺失補登記情況說明和承擔法律責任的具結保證書; ⑺在當地
1、項目名稱:《國有土地使用證》遺失補辦 2、項目范圍:因《國有土地使用證》遺失,登記補發新證 辦理程序: 辦證大廳窗口受理查檔并出具登報資料 → 土地權利人登載遺失聲明 → 辦證大廳窗口受理申請、預審 → 建立電
農村宅基地類的土地證補辦需在《今日蓬萊》上刊登遺失聲明,其他類的需在地級以上報刊發表遺失聲明,見報兩個月后,持報紙和村委證明,到所屬國土分局、所辦理補證手續。目前土地登記只收取工本費,個人5元,單位10元。
農村宅基地類的土地證補辦需在《今日蓬萊》上刊登遺失聲明,其他類的需在地級以上報刊發表遺失聲明,見報兩個月后,持報紙和村委證明,到所屬國土分局、所辦理補證手續。目前土地登記只收取工本費,個人5元,單位1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