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下室是否需要交物業費,是根據地下室是否記載在房產證上為標準的。但是地下室是否要交物業費這個問題一直沒有答案,因為沒有明確的法律法規。一、什么是物業費?物業費是物業的產權人、使用人委托物業單位對于居住小區內的房屋建筑及其
根據我國的國家標準《房產測量規范》(GB/T17986 1―2000),商品房公攤面積包括一下四類:1、幢內電梯井、管道井、垃圾道、樓梯間、配電間、屋頂水箱間、水泵間、電梯機房、電腦網絡室(指智能大廈),公共門廳、過道、
11層或以上屬于高層小高層房屋。帶地下室是一種比較“討巧”的流行設計。因為高層房屋要有水泵房、電梯設備、有的還要安排配電間。若不設地下室,這些勢必都要占用地上房屋室內面積,而地面房屋面積都是要計入容積率的,而且屬于公共配
建設部頒發的《商品房銷售面積計算及公用建筑面積分攤規則》中明確規定:第六條商品房銷售面積=套內建筑面積+分攤公用面積第八條公用建筑面積由以下組成:1、電梯井、樓梯間、垃圾道、變電室、設備間、公共門廳和過道、地下室、值班室
消防電梯下到地下室前室面積一般是30米的,消防電梯宜分別設在不同的防火分區內,便于任何一個分區發生火災都能迅速展開撲救,還要隨時的保持聯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