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危房改造工作分為三個階段:前期準備階段、改造實施階段、改造驗收階段。
前期準備階段的工作內容包括:改造補助申請、初步核查、危房認定、資格審核與公示、建立檔案。
改造實施階段的工作內容包括:列入改造任務、簽訂改造協議、實施改造、現場檢查與指導。
改造驗收階段的工作內容包括:組織驗收、撥付補助資金。
除國家補助外,省級財政每戶配套補助5000元,市(縣)每戶配套不少于2500元。有條件的地方可增加地方配套資金,適當提高分類補助標準。省農村信用聯社應爭取向提出申請的經縣級審核公布的一般幫扶對象提供5000元/戶的貸款。
加強項目進度調度和監督檢查,加快實施農村危房改造,確保預撥任務和災后重建9月底前全部開工,12月底全部竣工。第二批任務應在12月底全部開工,竣工率不低于80%,2017年6月底全部竣工。鼓勵各地加快進度,爭取在2016年底前盡量全部完工。各市州應于每月27日前匯總所轄縣市區農村危房改造進度報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會同省財政廳委托第三方機構對2013年至2015年實施情況進行績效評價,開展半年和年度工作檢查,適時通報各地績效情況,并作為下年度任務分配的重要依據。
一、補助對象
(一)補助對象范圍
1. 分散供養五保戶。是指未進敬老院安置、仍在農村分散居住的五保戶。農村危房改造補助資金原則上只安排無房或居住在危房中的農村分散供養五保戶。
2. 低保戶。是指生活比較貧困,享受了國家低保政策,有民政部門頒發的低保證書的農戶。
3. 貧困殘疾人家庭。是指家庭生活比較貧困,有殘聯部門頒發的殘疾人證書的農戶。
4. 其他貧困戶。是指經濟上比較拮據,收入在當地貧困線以下的困難農戶。
(二)補助對象住房情況
1. 凡列為農村危房改造補助對象的,其居住的房屋,必須是按照住房城鄉建設部《農村危險房屋鑒定技術導則(試行)》鑒定為C級或D級危房;不是C、D級危房的,不能列為農村危房改造補助對象。
2. 確定無房戶為農村危房改造補助對象的,必須是經濟上最困難的農戶,即屬分散供養五保戶、低保戶、貧困殘疾人家庭或其他貧困戶,且沒有自己的住房、長期借住村集體房屋或私房。五保戶、低保戶、因災倒房戶且屬于貧困農戶的,必須經縣級民政部門認定,貧困殘疾人家庭、其他貧困戶必須經縣扶貧辦認定。
(三)各地在確定危房改造補助對象過程中,應優先將自籌資金能力特別弱的貧困農戶確定為危房改造補助對象,并在政府幫助下改造建成最基本的安全住房。
二、補助對象申請條件
(一)農村危房改造以戶為單位,由農戶提出申請,申請人必須同時具備下列條件:
1. 擁有當地農業戶籍并在當地居住,且是房屋產權所有人;
2. 屬于農村危房摸底調查統計在冊的危房戶;
3. 屬于農村分散供養五保戶、低保戶、貧困殘疾人家庭、其他貧困戶任意一種類型。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農戶不能確定為補助對象:
1. 在本村另有安全住房的;
2. 住房擁擠,需要分戶的;
3. 在外地(縣城、集鎮)已有永久性居住房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