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驗按鈕、斷電是否能應急、外觀,照度,安裝位置,電池,充電是否正常、應急的時間是否正常等
您好,消防應急燈的檢查多數都在“有沒有”、“亮不亮”,燈具的質量及配電線路的布線、蓄電池、照明時間等的檢查,希望我的回答對你有幫助。
2 檢查中常見的問題
在了解了應急照明的分類后,我們應該知道,由于照度和供電時間要求不一樣,在建筑的不同位置所選用的應急照明燈類型應該是不一樣的。比如,在疏散走道、樓梯間、前室及人員密集場所可以選用獨立供電式的應急燈,也是最常見的應急照明形式。而在消防控制室、消防水泵房、配電房、風機房等在發生火災時需要繼續工作的房間,則應利用消防第二電源為應急照明燈供電,獨立供電式應急燈僅能作電源轉換時間段的照明,不能用作以上設備房的非正常工作照明。應急照明在檢查中發現的問題較多集中在以下幾個方面。
(1) 獨立供電式的應急燈產品一致性檢查不合格。? http://www.0755119.net/
一是燈具外觀與型式檢驗報告所描述的不一致,絕大多數的耐火耐高溫條件達不到要求,具體體現在應按照《燈標》的規定,燈具的外殼應采用非燃材料制作。而我們檢查到的應急照明燈具多數采用熱塑性塑料做燈殼和光散射板,受熱極易變形融化,對燈具無法起到應有的保護作用。
二是蓄電池不合格,主要表現為把鎳鎘電池換成鉛酸電池,以及減少電池數量、降低電池額定電壓等行為,這會直接導致蓄電池使用壽命減少、照度不夠、供電時間達不到要求。
(2)應急照明燈供電線路布線不符合要求。對這個問題要分獨立供電式和集中供電式兩種類型來說。首先,獨立式應急照明燈自帶蓄電池,對供電線路布線沒有特殊要求。但是,有些場所出于用電安全及節約的考慮,在非工作時間要關掉全部電源,比如學校教學樓在非學習時間、學生宿舍在非休息時間、人員密集場所在非營業期間等。對以上場所檢查中,我們時有發現,應急照明燈直接從場所的普通照明線路上接線,在場所關電時,應急照明的供電線路也斷電,應急照明燈蓄電池轉為放電模式,導致蓄電池充放電頻繁,大大縮短了使用壽命。
集中供電式應急照明燈對供電線路要求較高,明敷的線路應穿金屬管,管表面應進行防火處理。如果暗敷在非燃燒體內,其保護層厚度不小于30 mm。檢查中發現多為穿硬質PVC管,或明敷金屬管未經防火處理。
(3)應急燈無保護罩。獨立式應急燈一般不存在這個問題,主要集中存在于集中供電式應急燈。燈具的選用五花八門,但都忽略了一點,也是GB 50016-2006《建筑設計防火規范》(以下簡稱《建規》)、GB50045-1995(2005年版)《高層民用建筑設計防火規范》(以下簡稱《高規》)中明文規定的,對應急燈應設玻璃或其他不燃材料制作的保護罩。
(4)另一個筆者認為較為重要的問題是在消防控制室、消防水泵房、配電房等發生火災時需要繼續工作的設備房采用獨立供電應急燈作消防應急照明,這樣既無法提供正常工作所需的照度,照明時間也不足。而且在照明過程中,隨著蓄電池電量的減少,照度會呈下降趨勢。關于設備房的照明時間,在《建規》和《高規》中均未提及,只對照度作了要求,對此,筆者認為,
應從建筑設置的消防給水系統的工作時間來確定與之配套的設備房的應急照明工作時間。比如,自動噴水系統設計工作時間為1 h,室內消火栓系統設計工作時間為3 h,意味著消防水泵房及配電房應至少保證3 h的工作時間,獨立供電式應急燈根本無法提供如此長時間的照明。
(5)蓄電池使用超期。這個問題最容易被檢查人員忽視。據查,鎳鎘電池充電次數為300~800次,充放電500次以上,電池電容量會下降20%。鉛酸電池使用壽命為3年。如果應急燈使用時間達到3年以上,則應該考慮更換蓄電池。在檢查中不能只看應急燈充電及短時間放電照明是否正常,還應該詢問投入使用的時間。少數消防維護保養單位只對應急燈的設
置位置及數量、充放電是否正常作為檢查維護的內容,沒把蓄電池的維護納入其中,對此,應對消防維保單位提出具體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