型電力工程辦理施工許可去各省的電力建設工程質量監督中心站咨詢(如:南方電網等),過程比較慢,手續也比較多。
一 申請單位 一、申請單位 根據《承裝(修、試)電力設施許可證管理辦法》,認為自身符合條件和達到等級標準的申請人(法人),可向許可機關提交許可證申請。
二、申請方法 自行申請或委托代理申請。
三、業務類別 從事承裝(修、試)電力設施業務的單位辦理如下業務,需向電力監管機構提出申請。 1、新申領許可證業務,即申請單位未曾取得承裝(修、試)電力設施許可證(以下簡稱“許可證”),或者持有的許可證已過期,向電力監管機構申請取得許可證。 2、換發許可證業務,即申請單位持有其他主管部門(如地方經濟貿易委員會)頒發的許可證,向電力監管機構申請換發許可證。 3、許可證延續業務,即申請單位持有由電力監管機構頒發的許可證的有效期將屆滿,向電力監管機構申請許可證有效期延續。 4、許可證許可事項變更業務,即申請單位持有電力監管機構頒發的許可證,向原許可機關申請變更許可證類別或者許可證等級。 5、許可證登記事項變更業務,即已取得電力監管機構頒發的許可證的單位名稱、住所或者法定代表人發生變化,向原許可機關申請變更許可證登記事項。
四、關于同時辦理的規定 1、辦理新申領許可證業務的單位在申報時,可同時申請承裝、承修、承試三個類別中的一項或者多項。申請多項類別的,每一類別應分別填報一份申請材料。 2、辦理許可證許可事項變更業務的單位在申報時,可同時申請變更承裝、承修、承試三個類別中的一項或者多項類別、等級。申請變更多項業務類別、等級的,每一類別、等級應分別填報一份申請材料。 3、辦理換發許可證、許可證延續業務的單位在申報時,如果原許可證中載明的許可作業類別包含承裝、承修、承試三個類別中的多項的,申請時,每一類別應分別填報一份申請材料。
五、辦理第一至四類業務的單位需填報的申請材料 1、承裝(修、試)電力設施許可證申請表 2、附件一: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復印件或者事業單位法人證書復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復印件 3、附件二:技術檔案管理制度復印件 4、附件三:技術負責人簡歷表、任職證明、職稱證書復印件、身份證復印件 5、附件四:技術及經濟管理人員表、專業技術任職資格證書(技術等級證書或者職業技能鑒定證書)復印件、身份證復印件 6、附件五:安全人員表、專業技術任職資格證書復印件、身份證復印件 7、附件六:電力專業二級以上注冊建造師(項目經理)表、資格證書復印件、身份證復印件 8、附件七:在冊持電工進網作業許可證電工人員表、電工進網作業許可證復印件、身份證復印件 9、附件八:預算員、安裝工長、質檢員、施工合同管理員表、建設企事業單位專業管理人員崗位證書復印件、身份證復印件 10、附件九:經營場所使用證明復印件、會計師事務所出具的實地資產核查報告 11、附件十:各專業試驗室、戶內試驗大廳情況表、會計師事務所出具的實地資產核查報告 12、附件十一:會計師事務所出具的凈資產審核報告 13、附件十二:規定年限內主要工程業績表、各工程《竣工驗收報告》復印件、會計師事務所出具的工程收入審核報告 14、附件十三:主要設備及機具表、會計師事務所出具的主要設備機具資產狀況實物核查及資產財務狀況報告(附購置發票復印件) 15、附件十四:合并證明材料 16、附件十五:合并前各單位的承裝(修、試)電力設施許可證 17、附件十六:分立證明材料 18、附件十七:電力監管機構認定的分立單位的業績證明材料 19、附件十八:分立前單位持有的承裝(修、試)電力設施許可證 20、附件十九:申請換發許可證、許可證許可事項變更、許可證延續業務的單位的承裝(修、試)電力設施許可證 六、辦理第五類業務的單位需填報的申請材料 1、承裝(修、試)電力設施許可證登記事項變更申請表 2、附件一:承裝(修、試)電力設施許可證 3、附件二: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復印件或者事業單位法人證書復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復印件。涉及修改單位章程的,應當提交修改后的單位章程。
電力設施施工許可證,電力施工許可證
制造單位應當具有法定資格,取得所在地政府部門合法注冊。
同一制造單位在同一城市(指設區的市,下同)有多處產品制造地址時,可以提出一份申請;同一制造單位的多處產品制造地不在同一城市時,應當分別提出申請。
第八條 制造單位應當按照安全技術規范和相應標準制造產品。如果采用企業標準或者國外標準,標準的安全技術要求應當經技術機構(標準化技術委員會或者型式試驗機構)審查通過。
制造單位應當保證產品安全性能符合有關壓力管道安全技術規范的要求。
首次取證和增項(升級)的制造單位,應當通過試制的產品證明其具備制造符合要求的壓力管道元件產品的能力。對于安全技術規范要求進行型式試驗的產品,應當經型式試驗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