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物業管理條例》第四十二條規定,業主應當根據物業服務合同的約定交納物業服務費用。業主與物業使用人約定由物業使用人交納物業服務費用的,從其約定,業主負連帶交納責任。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尚未交給物業買受人的物業,物業服務
根據《物業管理條例》第四十二條規定,業主應當根據物業服務合同的約定交納物業服務費用。業主與物業使用人約定由物業使用人交納物業服務費用的,從其約定,業主負連帶交納責任。 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尚未交給物業買受人的物業,物業
你好,具體標準和條件如下。 一、根據《住宅物業服務收費管理實施辦法》第16條規定:“房屋交付后空置半年以上的,經業主或物業使用人與物業服務企業確認后,其物業服務費按照物業服務收費標準的70%交納,合同另有約定的從其約定
按照蘇州物價局的規定,空置的房子,物業管理費是打7%的!
空置房物業費可按70%交納 納入物業管理范圍的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因建設單位原因未按時交給物業買受人的物業,物業服務費用或物業服務資金由建設單位全額交納。 經業主驗收,因未裝修不具備入住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