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庫房內儲存,庫房地面應有防潮措施。庫內應保持干燥,防止雨露浸入。
堆放時,應按品種、強度等級(或標號)、出廠編號、到貨先后或使用順序排列成垛。堆垛高度以不超過10袋為宜。堆垛應至少離開四周墻壁20cm,各垛之間應留置寬度不小于70cm的通道。2、露天堆放。 當限于條件,水泥露天堆放時,應在距地面不少于30cm墊板上堆放,墊板下不得積水。水泥堆垛必須用布覆蓋嚴密,防止雨露侵入使水泥受潮。
3、儲存期限。 水泥存儲期過長,其活性將會降低。一般存儲3個月以上的水泥,強度約降低10%---20%;六個月約降低15%---30%;一年后約降低25%----40%。對已進場的每批水泥,根據在場的存放情況重新采樣檢驗其強度和安全性。
存放期超過三個月的通用水泥和存放期超過一個月的快硬水泥,使用前必須復驗,并按復驗結果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