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管是新房、二手房,辦理公積金貸款流程都是一樣的:(一)買賣雙方到中心貸款服務大廳選擇貸款辦理銀行后向銀行提交個人申請資料,由銀行進行預審。(二)銀行預審通過后,評估公司進行勘驗并出具評估報告。(三)根據評估公司評估報告、借款人家庭住房登記記錄信息證明等材料,銀行進行審核,銀行審核通過后報中心審批。
購二手房本人親自辦理公積金貸款流程;第一步“中心”咨詢,領取申請表:由房屋買賣雙方及配偶(未婚或離異應出具證明),持賣方名下的《房屋所有權證》、《國有土地使用證》兩證原件,以及戶口薄、身份證和結婚證原件,到市資金中心進行預登記,領取公積金貸款申請表。第二步借款人向市資金中心提交以下貸款資料:(1)公積金貸款申請表;(2)公積金繳存證明(或住房公積金對賬簿)及經濟收入證明;(3)所購房屋的評估報告書;(4)買賣雙方簽定的《存量房購房合同》;(5)原賣方名下的《房屋所有權證》、《國有土地使用證》(原件及復印件);(6)夫妻雙方身份證、戶口薄、婚姻證明(原件及復印件,單身職工應提供單身證明。)第三步“中心”受理審批:市資金中心受理借款申請人資料,審批確定貸款額度及年限。第四步交易過戶:房屋買賣雙方到房產局及土地局辦理“兩證”交易過戶手續。第五步簽訂合同:借款人持已辦理交易過戶的“兩證”及契稅完稅發票(原件及復印件)到市資金中心,由市資金中心出具貸款承諾書到指定銀行簽訂《借款合同》、《抵押合同》等貸款文件,賣方在貸款銀行開立存款專戶。第六步辦理抵押:借款人到房產局辦理抵押房屋登記并領取《房屋他項權證》。第七步發放貸款:貸款手續全部辦妥后,由市資金中心將貸款資金通過銀行直接劃轉到賣房方已開立的存款專戶內。第八步按月還款:借款人按借款合同約定按月償還貸款本息,直至貸款全部還清。
流程如下:1)借款人到單位交存住房公積金的住房資金管理(分)中心提出申請,介紹本人情況、領取材料。2)準備齊全的文字材料,交住房資金管理(分)中心審核,包括核驗借款申請表、購房行為是否合法、核定貸款額度和期限、確定貸款擔保方式等。需要評估的貸款,由指定評估機構進行評估。3)初審合格,住房資金管理中心開具調查通知單,由受托銀行對借款人進行調查,并指導借款人填寫有關貸款合同。調查內容包括:核實收入情況有保證的人,保證人是否具有保證資格等。4)經受托銀行調查合格,受托行出具調查意見遞交住房資金管理(分)中心,由住房資金管理(分)中心審批。5)審批通過,住房資金管理(分)中心簽發委托貸款通知單。銀行通知借款人辦理放貸手續。6)借款合同生效,住房資金管理(分)中心將資金劃入委托貸款基金賬戶,再由受托行將資金劃入開發商賬戶。7)借款人按照規定的方式按時歸還借款。8)借款人還清貸款本息,借款合同和有關擔保解除,有關憑證返還借款人(抵押人或出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