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異地戶口離職時可以全額提取公積金,異地戶口離職時可以全額提取公積金,離職時提取公積金需要帶以下資料:1.離職證明2.住房公積金提取申請單(需加蓋公司公章)3.身份證4.公積金轉入的銀行賬戶--存折或卡二,在異地或本地買房可以提取公積金
廣州公積金提取方式:提取公積金需滿足以下條件,一.異地戶口離職時可以全額提取公積金,異地戶口離職時可以全額提取公積金,離職時提取公積金需要帶以下資料:1.離職證明2.住房公積金提取申請單(需加蓋公司公章)3.身份證4.公積金轉入的銀行賬戶--存折或卡二,在異地或本地買房可以提取公積金
廣州住房公積金提取服務指南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1.購買、建造、翻建或大修具有所有權的自住住房的;2.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3.租房自住的;4.離休、退休(或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的;5.完全喪失勞動能力,并與所在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6.出境定居的;7.非本市戶口職工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8.戶口遷出本市,并與所在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9.下崗、失業人員,男性45歲(含45歲)、女性40歲(含40歲)以上,且連續下崗、失業12個月以上的;10.職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其繼承人、受遺贈人申請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繳存余額的;11.管委會依據相關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辦理流程:單位或職工提供要件材料―中心經辦網點審核并辦理提取轉賬業務(不超過3個工作日)。提取申請人對管理中心審核意見有異議的,可申請復核。復核申請在5個工作日內給予答復。需要提交的資料:職工符合規定提取條件的,應提供《住房公積金提取申請表》一式三份,本人身份證復印件、廣州市內提取申請人建行、工行、中行、廣州銀行其中一家的活期存折或銀行卡復印件、相應證明材料復印件等(上述材料均需提供原件用于核對)。由單位經辦人辦理的,另需提供代辦人身份證復印件(并提供原件用于核對)、《住房公積金集體提取明細表》(無需再提供《住房公積金提取申請表》)及單位出具的《住房公積金集體提取委托書》;由他人代辦的,另需提供代辦人身份證復印件(并提供原件用于核對)及公證書。相應的證明材料應包括:1.非按揭購買自住住房的:①購買一手樓的(自支付房款之日起兩年內申請),提供經市(或區)房地產交易登記部門監證登記的購房合同(已出房地產權證的,需提供房地產權證)、購房發票。②購買二手樓的(按契稅完稅證日期兩年內申請),提供房地產權證、契稅完稅證。③購買征地補償增大住房面積的(自支付房款之日起兩年內申請),提供房屋拆遷安置協議、購買增大住房面積發票。④購買拍賣房的(自支付房款之日起兩年內申請),需提供拍賣成交確認書及發票。已辦理房地產權證,需提供房地產權證及契稅完稅證。2.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在還款期內提出申請),提供商品房買賣合同(已出房地產權證的,需提供房地產權證)、與銀行簽訂的借款合同、購房發票(二手房需提供契稅完稅證)。3.租房提取的(自租賃合同登記備案之日起半年內提出申請),提供經廣州市房屋租賃管理部門登記備案的房屋租賃合同(或與單位簽訂的公房租賃合同)、房租發票(或與單位簽訂的公房租賃合同發票)。限在廣州市行政區域內無自有產權住房,且所租房屋在本市行政區域內(只限本人提取)。4.建造自建房(在批文有效期內提出申請),提供鎮(鄉)以上城建部門同意用地證明(或房地產權證)、鎮(鄉)以上規劃部門同意建房的批文、購買建筑材料發票或收據。5.翻建、加建自住住房的(在批文有效期內提出申請),提供鎮(鄉)以上城建部門同意翻建、加建的批文、房地產權證、購買建筑材料發票或收據。6.大修自住住房(在批文有效期內提出申請),提供鎮(鄉)以上房屋安全鑒定部門(或具備鑒定資格的鑒定機構)出具的房屋安全鑒定證明、房地產權證、修繕費用發票或收據。7.離休、退休(或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的,需提供離、退休證(若無離、退休證,而又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的,可不提供)。8.完全喪失勞動能力,并與所在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需提供市級以上醫院證明(醫院無法證明職工傷殘程度的,可提供廣州市勞動能力鑒定機構開立的證明)、職工與所在單位終止勞動關系證明。9.戶口遷出本市,并與所在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需提供戶口遷出或已遷入當地證明、職工與所在單位終止勞動關系證明。10.出境定居的,需提供簽證、護照。11.非本市戶口職工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需提供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證明。12.失業(或下崗)的,需提供失業(或勞動就業)手冊或個人繳交社保清單,男性要求45(含45歲)以上,女性要求40歲(含40歲)以上,且連續失業(或下崗)12個月以上。13.職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其繼承人、受遺贈人申請提取的,需提供死亡職工的死亡證明或已注銷的戶口證明、經公證機關公證的合法繼承證明(須明確涉及住房公積金分配,原件也應提交中心)、繼承人身份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