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建設用地指標就是允許開發建設利用的土地面積(也就是樓上說的控制城市規模的硬性指標)。
一..." />
城市建設用地規模是有標準的,標準為:城市或縣人民政府所在地鎮內的城市建設用地面積除以相應范圍內的常住人口數量,單位為m2/人。城市或縣人民政府所在地鎮內的居住用地面積除以相應范圍內的常住人口數量,單位為m2/人。城市或縣
為統籌城鄉發展,集約節約、科學合理地利用土地資源,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的要求制定、實施和監督城鄉規劃,促進城鄉的健康、可持續發展,適用于城市和縣人民政府所在地鎮的總體規劃和控制性詳細規劃的編制、用地統計和用地
建筑用地面積是由城市規劃管理部門確定的建設用地邊界線所圍合的用地水平投影面積,不包括代征地的面積。
4.1一般規定4.1.1用地應按平面投影面積計算。每塊用地應只計算一次,不得重復計算。分片布局的城市(鎮)應先分片計算用地,再進行匯總。4.1.2城市(鎮)總體規劃用地應采用1/10000或1/5000比例尺的圖紙進行分
城市的發展是有一定的客觀規律的,體現在空間上就是由不同性質的用地構成,最基本的就是工業用地、居住用地、交通和綠化用地是有一定的比例關系了,人均用地指標也是有一定幅度的,用地平衡表就是體現一個城市的用地結構的,特別是現狀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