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二樓的商鋪是40年的,你的產權和商鋪的產權的完全獨立分開的. 我周邊的小區和你說的情況一樣,也是商40,住70。產權是經濟所有制關系的法律表現形式。它包括財產的所有權、占有權、支配權、使用權、收益權和處置權。在市場經
商住樓是指該樓的使用性質為商、住兩用,商住樓一般底層(或數層)為商場、商店、商務,其余為住宅的綜合性大樓。商住樓不分建設主體,不僅開發商可以建,非開發企業、個人也可以建,沒有規定必須出售。商住樓的土地使用性質為綜合用地,
看其使用的性質,住宅的70年,商業的40年
這個是40年吧,謝謝,希望能幫到你。。。。。。。
從出讓土地到造好房子一般要三到五年時間,對于住宅用地,出讓年限最長也就是70年,所以不管怎么樣都會少于70年。 而地下車位,從物權法出臺到現在,應該說已經非常明確:為了個人(業主)的利益,除非有約定,否則,地下車位就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