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借款人到單位交存住房公積金的住房資金管理(分)中心提出申請,介紹本人情況、領取材料。
2)準備齊全的文字材料,交住房資金管理(分)中心審核,包括核驗借款申請表、購房行為是否合法、核定貸款額度和期限、確定貸款擔保方式等。需要評估的貸款,由指定評估機構進行評估。
3)初審合格,住房資金管理中心開具調查通知單,由受托銀行對借款人進行調查,并指導借款人填寫有關貸款合同。調查內容包括:核實收入情況有保證的人,保證人是否具有保證資格等。
4)經受托
銀行調查合格,受托行出具調查意見遞交住房資金管理(分)中心,由住房資金管理(分)中心審批。
5)審批通過,住房資金管理(分)中心簽發委托貸款通知單。銀行通知借款人辦理放貸手續。
6)借款合同生效,住房資金管理(分)中心將資金劃入委托貸款基金賬戶,再由受托行將資金劃入
開發商賬戶。
7)借款人按照規定的方式按時歸還借款。
8)借款人還清貸款本息,借款合同和有關擔保解除,有關憑證返還借款人(抵押人或出質人)
住房公積金交存到中直、國管住房資金管理中心的,第一步要到交存銀行提出申請,并按照有關手續辦理。借款人也可以找有關的貸款代理機構,委托其幫助辦理貸款手續,代理機構收取代辦費用。在這種形式下,除了準備材料、合同簽字和辦理保險外,一般其他手續都可以委托代理機構辦理。
1.看好合適的樓盤.必須此樓盤與公積金中心簽約,可以公積金貸款.2.在開發商處或公積金中心取貸款申請表,將表中內容填寫完整,其中有個人信息和收入證明單位蓋章.3.指定銀行開戶,用來以后還款的帳戶.4.開發商處交好首付,將貸款申請表交給開發商或公積金中心.5.等待公積金中心審批,審批結束后會通知你貸款成功.6.到開發商處領取貸款合同.7.開始按揭。
第一步:申請
1、購買商品房、經濟適用房的,在與售房單位簽訂購房合同的同時,在售房單位領取《住房公積金貸款申請審批表》按表填寫并準備相關材料,確定貸款金額;2、建造、大修自住房的,憑土地、規劃管理部門的批準文件,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辦理貸款申請;3、購買具有完全產權的私有住房(即二手房)的,到長房置換擔保有限公司辦理申請。
第二步:審核
售房單位或擔保公司將借款人資料連同購房合同、首付款收據等材料報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審批。
第三步:簽訂貸款合同
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審批同意后,通知借款人與銀行簽訂借款合同。并辦理合同公證、抵押物保險等相關手續。
第四步:擔保
1、購買與中心簽訂《住房公積金貸款合作協議》的開發商所建的商品房、經濟適用房的,在房屋未正式辦理抵押手續前由開發商為借款人承擔階段性連帶責任保證;2、購買有產權證、土地證的二手住房的,直接到市房地產交易中心抵押科辦理抵押登記,帶相關手續到產權登記發證中心辦理房屋他項權證;3、購買有產權證、無土地證的二手住房的,需由擔保公司承擔保證責任。
第五步:銀行放款:借款人以上所有手續辦理完畢后,由中心向委托銀行發出《準予放款決定書》,通知銀行放款。
第六步:還款
借款人按借款合同中月還款額的約定,按月向銀行還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