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你得有房產證上公認的有法律意義的合法建筑面積,否則面積再大也沒有用.然后還得看你的建筑結構,1層的民房建筑和3層的建筑也是不一樣的.
根據您描述的事實,嘗試根據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回答如下,供參考:
第一: 在這里,你描述的不是很清楚,關于你們家的房屋是城鎮房屋還是農村房屋,通過描述還無法確定。
城鎮的房屋的拆遷適用《城市房屋拆遷管理條例》的相關規定進行。
從我國目前的法律、法規來看,農村集體土地上的房屋拆遷在性質上屬征地拆遷的范疇,應適用土地管理法有關征地補償安置的規定。農村的房屋和城巾房屋在土地所有權性質、所有權主體、土地管理方式及拆遷安置對象等方面均有差異,《城市房屋拆遷管理條例》并不具有直接的參照性。
在這里關鍵的是確定,你們村集體的土地是否被征用,成為城鎮規劃范圍內的國有土地。
第二: 如果是農村集體土地上的房屋拆遷,應當適用《土地管理法》以及《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的規定進行。
第四十四條 建設占用土地,涉及農用地轉為建設用地的,應當辦理農用地轉用審批手續。
第四十六條 國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準后,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組織實施。
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權人、使用權人應當在公告規定期限內,持土地權屬證書到當地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辦理征地補償登記。
第四十七條 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給予補償。
征收耕地的補償費用包括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以及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的補償費。征收耕地的土地補償費,為該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六至十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補助費,按照需要安置的農業人口數計算。需要安置的農業人口數,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數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單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數量計算。每一個需要安置的農業人口的安置補助費標準,為該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頃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補助費,最高不得超過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十五倍。
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參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的標準規定。
被征收土地上的附著物和青苗的補償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
征收城市郊區的菜地,用地單位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繳納新菜地開發建設基金。
依照本條第二款的規定支付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農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經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批準,可以增加安置補助費。但是,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的總和不得超過土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三十倍。
國務院根據社會、經濟發展水平,在特殊情況下,可以提高征收耕地的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的標準。
第四十八條 征地補償安置方案確定后,有關地方人民政府應當公告,并聽取被征地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和農民的意見。
第三: 如果你們的房屋屬于城市房屋,拆遷安置補償適用《城市房屋拆遷管理條例》進行。
二十二條 拆遷人應當依照本條例規定,對被拆遷人給予補償。
拆除違章建筑和超過批準期限的臨時建筑,不予補償;拆除未超過批準期限的臨時建筑,應當給予適當補償。
第二十三條 拆遷補償的方式可以實行貨幣補償,也可以實行房屋產權調換。
除本條例第二十五條第二款、第二十七條第二款規定的外,被拆遷人可以選擇拆遷補償方式。
第二十四條 貨幣補償的金額,根據被拆遷房屋的區位、用途、建筑面積等因素,以房地產市場評估價格確定。具體辦法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制定。
第二十五條 實行房屋產權調換的,拆遷人與被拆遷人應當依照本條例第二十四條的規定,計算被拆遷房屋的補償金額和所調換房屋的價格,結清產權調換的差價。
拆遷非公益事業房屋的附屬物,不作產權調換,由拆遷人給予貨幣補償。
第三十一條 拆遷人應當對被拆遷人或者房屋承租人支付搬遷補助費。
在過渡期限內,被拆遷人或者房屋承租人自行安排住處的,拆遷人應當支付臨時安置補助費;被拆遷人或者房屋承租人使用拆遷人提供的周轉房的,拆遷人不支付臨時安置補助費。
搬遷補助費和臨時安置補助費的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
以上是農村土地的征用以及城市房屋拆遷的相關法律規定。對于你的問題,建議了解相關的法律規定,以及征地拆遷的相關公告,文件,來判斷你們應得的補償。
征地、拆遷補償是一個系統的工程,涉及的法律問題比較多,如果可行,建議咨詢當地的律師或者聘請律師提供法律服務。
以上意見是根據您的描述和提問做出的簡單回答,是律師的個人觀點,供參考!
物業管理的類型
物業管理可按不同的分類標準進行分類。一般可以按物業的類別、物業的性質等標準分類。
按物業的類別分類。物業的類別按其使用特征可以分為:住宅、工廠、寫字樓、綜合商貿樓、別墅等形式。相應的物業管理可以據此劃分為:住宅(區)物業管理、、工廠(區)物業管理、寫字樓物業管理、商貿樓(城)物業管理等形式。同時針對不同的物業管理,物業管理的內容和重點亦有所不同,如工廠(區)的管理側重于確保水、電供應和區內道路的暢通,寫字樓宇的管理側重于電梯管理、消防安全和安全保衛等等。
按物業的性質劃分。根據物業的經濟性質,物業可以分為收益性物業和非收益性物業,因而物業管理亦可劃分為收益性物業管理和非收益性物業管理。收益性物業主要是指經營性房屋,它通過房屋的經營實現其經濟價值。如酒店、寫字樓、商貿樓、出租住宅公寓等。非收益性物業則主要指向業主和使用者提供效用、作為經營輔助設施或消費品而使用的房屋。如企業經營所必須的辦公樓宇設施、工廠廠房設施、倉庫設施以及住宅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