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區配套設施是一個小區內為方便業主衣食住行而建設的場所。但是,公共設施產權歸屬不明、未達到預先的承諾、挪作他用等問題是商品房糾紛中最易引起訴訟的問題。糾紛的焦點,就是公共配套設施的包含范圍和所有權的歸屬問題。小區公共配套
您好:很高興回答你的問題! 城市配套公共設施內容: 城市基礎設施是指為城市生產和居民生活提供公共服務的物質工程設施,它是城市賴以生存和發展的一般條件,是社會分工的產物。城市基礎設施是一個系統工程,它主要包括六大系統,
以整個建筑為單位,所有的公共空間,包括入戶大堂、電梯、步梯、水暖井的全部都要計算上,總和除以總面積得出一個比例,就是公攤比例。一般來說,住宅多層在10~15%,高層20~30%,寫字樓可能會達到40%。
根據相關規定,房屋以外的地上建筑物、其他附著物只能為房屋所有人共同所有,都屬于小區的公共財產。公共設施主要包括教育、醫療衛生、文化體育、商業服務、行政管理、社區服務等設施。比如:綠地、道路、路燈、地下(上)線路和管道、停
公共配套設施主要指住宅區內的市政公用設施和綠地。 公用設施包括道路、公交站場、環衛設施、各類公用管線(自來水、電力、電信、燃氣、熱力、有線電視、雨水、污水等)及相應的建筑物、構筑物。公共設施主要包括教育、醫療衛生、文化